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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冰绝 翎丶轻剑一一 796 字 2022-11-04

放晚自习的时候我会看到她带着那本书走,不过是去楼梯口等她的男朋友。

我看了她一眼,装作没看到,她也看了我一眼,也装作没看到。

那次下楼梯我崴了脚,肿得好大,一个月后才好,我笑了,一个受过伤的男人其实蛮拽,伤成就了情商。

那些日子我和羽冰的小猫腻还是会有人看得出来,那段时间我不和任何人说话,她恰好也不怎么和人说话,如果你真有喜欢的人那么你很自然地喜欢上孤寂,原因是这段期间真的会发生难以想象的微妙变化。

渐渐的,她失恋了,她提出的分手,我认为是我搅黄的,小学老师总骂我是个搅屎棍,结果不出意外。

我带着他们在上课打扑克,有时候会逃实验课,我不喜欢光学显微镜,我可以猜出树叶的细胞是什么样的,于是被罚得操场跑步。

相信我,跑多少圈我都不会累的,学校的秋季运动会上我拿过乙组一千五长跑的冠军。

但是我不会去追她,因为我追到她就不可以再为她写信,但或许她会像那个女孩子一样,把我的信纸撕了。

我望着窗外,看着食堂,好像闻到了素雅的清香,只有基友和情侣才会坐在一起吃饭,高中太寂寞了,如果能找一个伴太不容易了,于是我们岂不是要相互珍惜?

珍惜不是永远,有些东西是不会因为珍惜而变得永远,于是珍惜唬人,珍惜成了一种痛。

“你在追她?”宿舍的人问我。

“没有。”

“但是我们全看见了。”

“可我不喜欢她。”

“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羽冰,就像太阳:每次早上我坐在座位上看见她早自习笨手笨脚地迟到,就像看日出一样,我永远坐在最后面,我永远放得开眼界目不转睛地去看到她。

如果你肯放弃一些老的眼光,于是你得到的就是青春的绚丽与多彩,只不过青春还是会还你与颜色,用牵绊来证明它的调皮与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