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合同放在桌子上,看着老板,道:“为何不是团体,如果只是个人,那我也不签了。”
他的语气很决绝,强硬的不容更改。
老板也没想到林申会如此决绝的拒绝,本以为他会很开心的签约,毕竟这是个国民品牌,对他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他的价值也会得到提高。
但现在看来,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简单,林申的表情就是一脸的你不要再说了,如果不是团体的,那我是不会签的样子。
虽然林申很强硬,但作为老板,也不是个看艺人脸色行事的人。
艺人不过是自己手里的赚钱工具,他们是有艺人合约需要遵守的,里面明确写了在合约期间,要服从公司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果毁约,则要赔偿公司的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这个合约的签约价格是四百万,为期一年,公司分七成,林申拿三成。
但若是林申不签约,就需要赔偿四百万外加与品牌方维系关系的费用。
这一算下来,至少五百万起步。
林申才出道两个多月,虽然参加了很多综艺,其中大部分都是免费的,为了打开知名度。有几个是给钱的,但都是按照TOTHE1的团体进行活动的,平分到他的个人身上,也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他没有毁约钱,这个认知在老板的脑子里成型,连带着说话也更加的有底气。
“你不签约可是要付违约金的。”
老板淡淡的开口,但说出来的话却给林申重重一击。
林申眼底闪过一丝犹豫,又看了眼在桌上躺着的合同。
签了就能赚钱,不签要赔钱。
钱,钱,钱这个字眼在林申脑子里一直转。
仅仅是半分钟,他甚至都看到了自己拿到钱后付首付时的样子。
他呼出一口气,转头看向老板,眼底满是坚忍,一字一句的回道:“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