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食堂,旁边就是体育场,最外围便是篮球场,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
“你也喜欢打篮球?”司徒垚问道。
“平时会打一点。”傅达随口答道。
“看NBA么?喜欢那支球队?”
“当然看,我比较喜欢K.G在的那一支森林狼。”傅达不假思索地答道。
“K.G?”司徒垚努力搜索自己的体育知识库,终于想到了傅达说的是谁,“狼王加内特?”见到傅达点头,司徒垚内心不由得吁了一口气,还好没露怯。为了显示自己对NBA足够了解,司徒垚在排除了上古神兽张伯伦和众人皆知的篮球之神乔丹之后,说:“我最喜欢的是天勾贾巴尔,最喜欢他打球的飘逸。”事实上,司徒垚根本没有看过贾巴尔的任何视频影像资料,甚至连样子都认不出来。
“噢?说道飘逸,相比之下我倒是更喜欢比他晚十年进入联盟的状元,魔术师。”傅达接茬儿道。
“魔术师约翰逊啊,他打球也很妖的,我也喜欢。”同样,司徒垚依然也不了解约翰逊,只是根据他们的外号来判断球风。
“看起来你喜欢这些球风飘逸华丽的。”
“当然,我自己打球也是这个路数,即要打得好,更要打得帅。有机会一起玩儿。”司徒垚有些自豪地说道。
身高183cm,身材修长的司徒垚,虽然没有逆天大长腿,但看起来确实像一名运动健将,再加上过了青春期却没有任何痘痕的白净面庞,可以想象司徒垚在球场上奔驰时,场下啦啦队女生的尖叫。
司徒垚渐渐陷入了自己想象中的场景。然而,如果他知道以后在球场上被傅达吊打甚至连球都摸不到的场景,恐怕不会愿意认识这个新室友。
“你带钥匙了么?”寝室门口,司徒垚被傅达的声音拉回了现实。
“啊?你没带?我出门的时候看你在,就没拿钥匙,然后回来的时候咱们不是就一起出门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