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糊涂!你们只管生,我就退休让清秋管理公司,我带我孙子就好了。”

“妈,我身体才好一些,不着急的。”

“妈,我吃好了,去上班了!”

“你等我,我们一起去!”

“不用了,我先走了,您慢用!”

宋清秋走到门口,换了鞋,穿上大衣出去了。

“航航,我这儿媳妇我是哪里都喜欢,适应能力强,家里家外的都给我长脸,可就这犟脾气。”

“妈,不怪清秋,只是怪我!”

“好了,你心里的苦,妈都知道,你对她好她都明白,可唯独这感情…”

宋清秋来美国三年,在兰岚的公司里,从基层做起,一直到现在的市场部经理。

三年来,宋清秋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公司。

她用最开始的兰州话式英语,到现在的美式英语,几乎跑遍了整个洛杉矶,工作成了她的唯一。

三年以来,公司里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就是董事长的儿媳妇,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从中国来的加班达人。

宋清秋成了他们公司的神话,没有她完不成的项目,没有她卖不出去的东西。

当然,优秀的人同样会吸引更优秀的人来追求她,她每年都会拒绝很多追求者,这个迷人的东方姑娘成了未解之谜。

“清秋!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赵宇航是彻彻底底的爱上了宋清秋,可是襄王有意,神女无梦。

赵宇航打开了宋清秋的电脑,登录QQ,试了几个密码都没打开。

最后,赵宇航用马建南全拼加520,没想到就这么轻易地打开了。

赵宇航进入了马建南的QQ空间,将他所有发表的说说全部看了一遍。

从马建南和宋清秋高中的时候,大学的时候,拍婚纱照,然后到宋清秋来到美国以后的日子,不得不说,赵宇航感动了,也酸了。

那么好的宋清秋,为什么心里之有马建南呢?都怪自己年少无知,祸害了多少女孩,真是报应不爽。

赵宇航如此想着,退出了宋清秋的QQ,关了电脑。

某天晚上,赵宇航献宝似的,递给宋清秋一袋沙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