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上,麦云桥跟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合唱了一首很好听的歌《爱人》,唱得很动情,会场安静得出奇,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
“爱人,我们已久违——”
像极了原版,甚至比原版的音色还要美。
看着麦云桥充满深情的双眸,陆婕沉醉了:他唱歌的样子真是迷死人了,可是,说起话来,真是烦死人了!
婚礼过去好几天了,自那天起,麦云桥会准时地在下班的时候赶到公司,开着麦云楼的车来接陆婕下班。
“我自己能走,不用你。”陆婕起初懒得搭理他。
“这是我哥的命令,完不成的话,他回来要天天请你吃饭。”
这算什么惩罚?不过,的确,每次一起工作餐的时候,陆婕最不希望麦云楼请客,可是,每次陆婕都没有什么付钱的机会,所以,一直以来,陆婕都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想尽办法来补偿,可是,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少。
所以,麦云桥的话也算是找到了陆婕的软肋。于是,每天,陆婕都会由他开车送到家门口。
他在哪里实习?女朋友去哪里了?怎么可以天天在这里闲逛?陆婕心里疑惑着,但始终都没有问出来。
“我哥明天就回来了,我的使命也算结束了。怎么样?给我的表现做个评价吧?”车子开到陆婕家楼下,麦云桥熄了火。
“你很好,任务完成得很完美。”陆婕伸手开车门,“如果你能够不说话,那就更完美了。”
开了几下,车门就是没有反应。
“怎么打不开?”陆婕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