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那一爹钞票少说有一千块,被赫连卿揣得皱巴巴的,捧着凑到庄余面前。
一股钞票的香臭味铺了庄余满鼻子,那味道就像一条虫子经过五官钻进他的身体,爬到胸口啃咬着心脏,麻痹加些许心疼。
“你……怎么卖了呢,你不是说受之父母不可以剪吗?”庄余的声音有些木纳,脸色不太好看,板着脸有点让人不敢直视,他插着腰,脚步踌躇了一圈,好一会儿又说:“是不是我因为我说你赚不到钱,所以你才去剪了?你——”
“不是不是,这是两回事。”庄余连连摇头,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张五十块:“庄兄,我说过我赚不到钱就不回来,这五十块是我今天去帮小军发传单赚的,所以我回来了,至于头发……其实……我想好了,我这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府里,我要适应这边的生活方式,你说得对,入乡随俗嘛,不过我听说你们这边还可以拿去卖钱,就……不要浪费了呗,而且卖了很多钱。”
“……”
不知怎的,看着赫连卿说着说着露出笑容,庄余的心就抽痛了一下,他拿过赫连卿手里的钞票一张张地数,问了一句:“谁教你的。”
赫连卿:“小军……”
“……”
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做,一定是小军看他妈卖过头发,然后给了赫连卿这个建议。
钞票的声音刷啦啦响,一共十二张百元大钞,庄余把钞票叠整齐再放回赫连卿手里:“卖得还挺多钱的。”
基于这傻子太容易骗的性质,庄余又补充一句:“不要被骗了,要是有谁要你掏钱,别掏,第一时间找我。”
“嗯,我会的。”赫连卿突然摆出很严肃的表情,微微抬头看着庄余:“庄兄,我们来商讨一翻吧。”
“……”
突如其来的正经闪到了庄余的小神经。
赫连卿按着庄余的肩膀强迫他坐在床上,自己拉一把椅子坐着,两人面对面,一场正式的谈话开始,赫连卿先说:“你别说话,听我说,你说你骗我金子,我不觉得那是骗,那是我心甘情愿给你的,因为庄兄你真的很好,帮了我许多,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你我相隔几百年也能遇上,证明我们的缘份并非浅薄,我们因缘份而成为朋友,又有古语曰朋友原有通财之义,太过于计较钱财,我们又跟陌生人有什么区别呢?”
“……”
这小傻子说了一大串,直接把庄余说懵了,大概是古人的思想真的很淳厚吧,赫连卿一定是没有听过现代管理财产最重要的是——亲兄弟,明算账。
庄余:“不是,你——”
赫连卿伸出手掌向着庄余,表示让他停止发言。
庄余想要把事情掰扯清楚,想着那金条始终不是正规渠道得来的,还回去算了,才说了三个字就被打断,赫连卿随后说道:“庄兄,我想好了,金条你暂时不用还我,算我借给你的,没有期限,等你哪天荣华富贵再还我,口说无凭,我们打张欠条,签字画押,你觉得可以吗?”
庄余有种被迫借钱的感觉,对方迫不及待地塞钱过来,这种感觉并不好受,本来没钱就已经不好受了,现在要一个十八岁的小弟弟为了自己这样付出,哪个男人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接受。
自卑,对,自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