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她这种蠢货始终只会被我操纵,这个可以肯定。

譬如第一天,在我设定好的场景中,我们见面了。

其实私下我已见过她多次,但也只是悄悄观察,没有让她发觉。在她眼里这一天就是我们的初见,我带来一枚白玉簪子,捧着,一心一意地递给她。

“陛下,您的东西落了。”

这枚白玉簪子其实不值多少。是我刷了几天正殿地砖和一个老宫人换的。

老宫人说,它是她成亲那日母亲送的,代代相传的东西,很有灵气。我抿唇一笑,好吧,倒是让我看一看有没有灵气。

后来追溯从前,果然偌元在那一天牢牢地记住了我。

虽然她当时只是冷淡地昂起首来,问身侧的宫人道:“哪里来的下人?”

“回禀陛下,他……他是负责洒扫的,还不懂规矩,奴一定马上责罚……”那宫人顿时慌了神,生怕偌元向她问责,“奴这就让人把他拖下去打一顿……”

“不必了。”

偌元自我身旁走过,从我手里接过了那枚簪子,“谢谢。”

完全没有想到,一切会这样顺利。她真是笨得出奇,且可以想知有多么好色,遇上了我这样绝色容颜的男子,便一见倾心、不可自拔了吧,倘是换做外貌平平无奇的人,一定无用。

我不爱偌元,将来也不会爱上偌元。

不爱。

侍寝那一晚酣畅淋漓,可谓压倒性的改变。

她以近乎卑微的姿势与完成了与我的交/欢,全然丢掉了九五之尊的身份,在我身下娇/吟不止。对了,她居然还落泪了。

我是她唯一的侍君,她也是唯一一个拜倒在侍君身下,尊严尽失的皇帝。

大抵是与殷纣一般荒唐的人。

次日偌元命人送来了许多赏赐,送来的都是我中意的小玩意儿,也不知都是从何处打听的。我拿起那些小玩意儿看了看,随后放在一旁,轻笑片刻。也不知在笑她,还是在笑自己。

“小主,这下咱们可出头了!”侍从在旁欢天喜地,恭贺我道,“陛下现在对小主这般好,以后也一定不会亏待小主的~”

呵,这样的好处,不过只是一时。

等我齐兵压境,必得杀得这里片甲不留。我齐兵自古骁勇善战,哪里是纪宋这般病秧子、醋坛子可以相比拟的?到时候你们通通都会成为我齐国的阶下囚。

齐国、纪宋之间,这一次终于可以分个胜负,谁输谁赢毫无悬念。

不爱。

好不容易让我抓到了一件事,扁鸦。

扁鸦经我调查并不是齐国人,但她既在齐国住过,也是从齐国跑到纪宋,被纪宋人当做齐国奸细的,可以利用生事。

偌元在朝上受了宣邑、苏紫恒两人的胁迫,再度问我:该不该杀了她?

该,当然该,杀了她正好可以给齐王一个起兵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