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饭桌,到了安排座位的时候,熙凤忙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推让,直到贾母发话方才落座。贾母又让林瑾坐右手第一,林瑾连连推辞,最后贾母先让王夫人坐了,又让三春落座,林瑾坐在下手末端。
一时用饭完毕,就听外面一阵脚步响,丫鬟进来笑道:“宝玉来了!\"
紧接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大红团子昂首阔步走了进来。行了礼后,出去换了另外一个款式的红套封,又回来了。
好看是真好看的,就像黛玉虽然更小,但是漂亮得不得了一样。但是,七岁的贾宝玉啊!五头身的贾宝玉啊!还满脸婴儿肥的贾宝玉啊!
偏还要做出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对着黛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林瑾简直想笑出声来。
她笑着软绵绵插了一句嘴:“可能是因为是姑表亲,见了自然觉得亲切吧。看玉表弟就没对我这么说。”
贾宝玉低着头作思考状,然后仿佛是得了结论抬起头来道:“瑾姐姐说的是。”
果然是一对小朋友啊。
都怪曹雪芹,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两个人的初遇写的那么唯美干什么?
现在我看到一对摆出大人样子互相认识的小朋友,就觉得应该给他们两个发糖块啊!
虽然知道,这里十三岁就可以嫁娶了,但是一看到两个比别人都小三圈的孩子有模有样的对话,实在是无法让人想到什么一见钟情之类的。
果然,还是要有多年的青梅竹马,才能让两人发展出深厚感情来吧。
正在想着,林瑾就听到大红包贾宝玉对林黛玉说:“我送妹妹一妙字,莫若`颦颦\'二字极妙。”
这是你该管的吗?这是真的太小了,不知道什么叫待字闺中呢?还是给我揣着明白装糊涂?
林瑾当即眼睛就立了起来,笑着插嘴:“记得临别时,父亲说了,等我和玉儿及笄之时,再给我二人取字,总不好让人专美于父亲之前。玉表弟若是觉得这两个字好,不如送了玉儿,做个别号可好?”
似乎是真的什么也不明白,贾宝玉倒是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极是极是,林姑父既然已经为林妹妹选好了字,那颦颦二字作别号也是很恰当的。《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林妹妹眉尖若蹙,用取这两个字,岂不两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