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石油工人或者化学药品从业者,基本上都接触不到。
用固体酒精这种引燃,这超出了治安员们的认知,也超出了唐纳德的认知。
反而是经常和朱富贵一起吃火锅的杨六非常熟悉,用起来也很顺手。
……
朱富贵要烧掉这家书报社自然不是简单的泄愤。
在实地考察过新不列颠地区的小镇典型后,朱富贵已经有了足够多的收获。
报纸上也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
朱富贵已经打算通过普拉什矿业订购一整套报纸了。
虽然报纸从盖士镇再到普拉什,再来到自己手中,延时起码一个礼拜。
但这些东西依然有价值,至少也比第二大明帝国的邸报靠谱。
接下来,朱富贵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亲力亲为到这种地方来了。
相反的,更加要紧的是看牢唐纳德这一张牌。
这个犹太人依然并不可靠。
所以朱富贵才会特意在他面前烧掉一家书店。
既然他把朱富贵当做了黑帮份子,那么朱富贵索性也给自己打成黑帮人设好了。
一个思维正常的美国人,敢骂美国总统,也敢骂大清国的皇帝,但绝对不敢得罪黑帮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