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货。”薄绛轻声道,“又或者,我才是蠢货。”

曲韫怎么会不明白呢。他想,一个人,想要驯服一群年轻的狼群?

越是年轻的人,越有争抢肉块的野心。

北国的蛋糕分完了,那么曲韫要从哪里找到肉、来喂饱这群他试图拉拢的年轻一代?

战争。

只有战争。

北边是冰雪荒原,东边是海,西边是瘴气,那么他们还能去哪里呢?

南边啊。

当然是薄明绛在的南边。

这一切都太过合理。合理得让人悲悯,薄明绛不肯承认自己也在悲悯别人——例如曲韫,他怎么可能觉得曲韫可怜呢?这都是剧本,他不相信曲韫有高尚的理想,不是吗?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悲悯自己。

所以自然会有矛盾。同样年轻的贵族子弟,甚至更加高傲,同样擅长打仗,带着他的队伍前往南方,斩获了大笔军功。

因为他没有顾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可这就是北国需要的狼群啊!

感到被威胁的老贵族开始支持这名贵族子弟,同时对曲韫下手。从古至今,最好作筏子的地方就是忠诚度。

为什么不杀。

为什么不奇袭。

为什么不抢。

你对周朝有感情,是也不是?

风头被抢了一头,即使他比他更优秀。曲韫的周朝心腹宽慰他,赞许他。曲韫挥别他,独自一人在桌前,用手扫掉了砚台。

他看着铜镜中自己扭曲的脸。曲韫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