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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也好,骄傲也好, 有什么能比他重要呢?

她差点……就这样做了。

只是, 她是许家人。

从小接受的教育, 不允许她这样。

爱人胜过一切,万物皆可伤己, 多么可怕。

所以五年前, 许亦欢才会离开的这样迅速。

但也不迅速。

她和他, 足足断联了一个星期。

哪怕顾含光之前表现的种种, 足以证明他的爱意。

可这七天, 足以让这爱意,灰飞烟灭。

许亦欢无法说服自己,顾含光还爱她。

男性和女性不一样,前者递减,后者递增。

许亦欢可以说服自己,顾含光已经不爱她了。

不爱就是不爱,不需要理由。

这世间的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理由。

特别是爱。

最没有道理。

于是,足足七天,却也只有七天。

许亦欢,给这段感情,判了死刑。

倘若顾含光真的爱她,像他宣称的那样,又怎么舍得一星期不理她?

又怎么舍得在她放下骄傲去找他,这样冷言冷语对待?

许亦欢用理科生的思维推理。

综上所述,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

他喜欢她,却没那么喜欢。

其实,原本推导出来的结论是:他爱她,却没那么爱。

后来觉得,‘爱’这个字的意味太重了些。

放在这儿,不太恰当。

用理科思维推导的答案,再用文科思维加以润色。

这便是铁铮铮的事实。

是许亦欢该直面的、不能逃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