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也好,骄傲也好, 有什么能比他重要呢?
她差点……就这样做了。
只是, 她是许家人。
从小接受的教育, 不允许她这样。
爱人胜过一切,万物皆可伤己, 多么可怕。
所以五年前, 许亦欢才会离开的这样迅速。
但也不迅速。
她和他, 足足断联了一个星期。
哪怕顾含光之前表现的种种, 足以证明他的爱意。
可这七天, 足以让这爱意,灰飞烟灭。
许亦欢无法说服自己,顾含光还爱她。
男性和女性不一样,前者递减,后者递增。
许亦欢可以说服自己,顾含光已经不爱她了。
不爱就是不爱,不需要理由。
这世间的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理由。
特别是爱。
最没有道理。
于是,足足七天,却也只有七天。
许亦欢,给这段感情,判了死刑。
倘若顾含光真的爱她,像他宣称的那样,又怎么舍得一星期不理她?
又怎么舍得在她放下骄傲去找他,这样冷言冷语对待?
许亦欢用理科生的思维推理。
综上所述,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
他喜欢她,却没那么喜欢。
其实,原本推导出来的结论是:他爱她,却没那么爱。
后来觉得,‘爱’这个字的意味太重了些。
放在这儿,不太恰当。
用理科思维推导的答案,再用文科思维加以润色。
这便是铁铮铮的事实。
是许亦欢该直面的、不能逃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