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采曼“嘶”一声,忙安慰:“也没关系,肯定还有别的办法。”

嘉梨“嘻嘻”一笑:“当然,你听。”

她拿出手机,放出一段电话录音。

徐采曼听完了,当即面有怒容。

录音内容正是嘉梨第一天来到这里时,用“一日男友”企划稳住了林楠,并告诉他,只要帮忙出售处理扒皮的事情,这企划火了,功劳就全是他的。

林楠嘛,肯定是答应咯。

毕竟在他眼里,嘉梨还只是个随意摆弄的小女孩。

嘉梨这才发现她搞错了重点,忙塞了一颗蓝莓到她嘴里:“嗨呀,不是让您生气的,是让您想想这东西有没有什么作用。”

“但是,这企划明明是你做的,为什么功劳要给林楠?”徐采曼咬牙切齿。

“当时也是没办法,那个扒皮闹大了,最倒霉的只会是我。”嘉梨摊开手,“谁叫我签了合同。”

合同黑纸白字落款按下手印,就是铁证。除非是非常过分的霸王条款,不然上法庭也没得说。

再说当时那个状况,的确触犯了合同里的条款。

毕竟没有一家文化娱乐公司,会不签署免责条款和追责条款。

“总之,○○公司的合同条款肯定有问题,很可能是‘卖身’条款。”嘉梨分析道。

如果不是这种合同,原主身边肯定会有属于她的那份合同。

也不至于在林楠告知并威胁她后想不开吞药。

林楠啊林楠,你知不知道自己曾经背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