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当年比裴淮洲处境还要艰难,他要报复仇人的儿子,要对方比他更艰难。
腹黑吧。李谨行藏在袖子里面的手指突然收紧,他双眸一动,立刻扯下一块布,开始熟练地包扎起自己的伤口。
杀人,只在短短一念之间。李谨行用十年从一个无名小卒到成为现在的摄政王,他杀过很多人,可谓是踩着别人尸体爬上来的,因此,他最清楚用什么办法能够让人痛苦地死去,又用什么酷刑恐吓那些将死之人说出他们的秘密。他总是深刻地记得划破人体什么位置才能放干对方的血液,让对方变成一具干尸。
血液,这些至关重要。
他跟随别人从军的时候见过太多月光,边塞露宿,吃生肉。
这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补回来。李谨行微微一笑,揉拧着刚才掉落的梨花。
他伸出舌头,慢悠悠地舔了舔自己的血液,吃一点,吐出去。
他就像一条外表冷漠的蛇,努力地想要讨好裴淮州这太阳,又想彻底毁掉对方。
死太容易了,让对方生不如死才不容易。
既然裴淮洲这么在乎陈星澜而与他为敌,那么就先成为陈星澜的替身。
他如果能让裴淮洲喜欢上他,然后在后来夺走裴淮洲的太子之位。
让昔日高高在上的太子变成他的太子妃,这肯定能恶心死所有人。
包括,那大腹便便的皇帝老儿。
正好他喜欢裴淮洲身上的幸福感。
对方成为他的太子妃,享尽荣华富贵,却再与皇位无缘。
也是一种羞/辱的惩罚。
问题是,要怎么让对方喜欢上他?从陈星澜身边下手。
他记得陈星澜身子骨比他大,撑起对方衣袍还需要费点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