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会给老母亲留下足够的钱,他也会事先立好遗嘱。

然后请律师代为监督,女儿女婿们如果将他老母亲照顾得好,让她安享剩下的时光,再好好将她送走。

他所拥有的大半,都将是他们的,剩余的小半才是嘉诚媳妇和两个女儿的。

反正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给女儿女婿也无所谓,他从来不觉得儿子和女儿有什么区别。

反之,他们如果不能好好的为他老母亲养老送终,他的遗产就会自动捐献出去,让女儿女婿们什么都落不着。

他对两个女儿都有养育之恩,对两个女婿也都有提携之恩。

他们替他尽最后的几年孝,本来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可汪老夫人竟然早就得了绝症,最多只剩一年的生命!

老者便不得不改变主意,重新打算了。

他不能让已经在遭受病痛折磨的老母亲,再经历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了,那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他要陪她走完最后的这段时光,他要自己给她养老送终后,再结束自己。

本来这也是他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推给女儿女婿算什么,他老母亲只生养了他,可没生养他的女儿女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