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实话,这里面大多数农业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说是借着农业订单化,让老百姓能安安稳稳地赚钱,实际上很多都是打着订单合作的名义,巧立名目的要求种植户购买他们指定的种子、肥料和农药之类的。
稍微有良心点的,等农民辛苦一年可以采收了,他们按照合同价格把农民的东西给收了,这样农民确实能旱涝保收的每年赚点辛苦钱。
要是遇到那种“打一枪换个地方”的农业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说得好好的,等种子肥料都卖出去了,真到了收获的季节,肯定会在收购这个环节各种挑剔,反正就是一口咬定农民种出来的农产品不符合他们的收购要求。
就是欺负农民文化水平低、不懂法,在合同上玩儿陷阱游戏,挖坑给农民跳呗……
因为这帮可恶的骗子,很多正经的农业公司风评遇害,现在想再去地方上寻求合作,都要想办法先找官方背书了。
这也是为什么刘三军提出直接和村集体合作的原因了。
村里人或许不敢轻易相信外人,对祖辈生活在一起的村干部们还是有些相信的。
反正就算外面公司跑了,村干部肯定跑不掉!
当然了,刘三军和江梦筠说这些,并不是想借着合作社来规避公司风险,当然这也是其中一部分原因。
可更重要的是——
“江总想要做农业观光旅游,就不能把育种基地附近的自然村落全部消灭掉。”
“必须保留一部分原住民,让他们自耕自种,这样才能继续留住这一方乡土民俗,打造富有南省特色的农业观光项目。”
刘三军说着说着,语气不由变得苦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