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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面试房间,知道这回又白来了。一早上的挫折堆积到这时,几乎要满溢了出来。陈晓伟在门口等着我,见了也不问什麽,只是上来搂着我肩:“完了?完了我们去吃饭去。你吃早饭了没有?”

我摇头。

“我就知道你没吃。想吃什麽?肯德基还是棒约翰?吃完我们去买包。”

我看着他,再心酸再难过,也硬是挤出了一个微笑。

我们离开这间公司,路过表姐的工位还特地去打了声招呼。表姐看见晓伟露出笑容点了点头,再看向我时笑容就冷了些。我知道是迟到再加上着装不整,让我在她那里失了印象分,只能希望以後会有机会补足。

吃完饭我和陈晓伟在茂名南路的皮具店里看包,晓伟一定要送我一个真皮的包。我说真包的本身就重,再放东西就要背不动了。再说真皮有股皮子味,我不喜欢。晓伟说真皮的包耐用,可以用好多年。

帆布的包也可以用好多年,我说:“还耐洗,越洗越好看,有年代气息。”我的这只帆布书包是我上大学後用当家教的收入买的,本白的帆布,初买时点泛黄,还有点硬,背了这麽多年,洗了无数次,洗得柔软了,边缘洗出毛边,本白色洗成乳白,正好是它最好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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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喜欢这只书包,但白色不经脏,你在学校来来去去才几步路,上班公司远,一天倒几回车,几天就脏了。还有啊,”晓伟说:“万一路上下雨又没带伞,是你护包还是包护你?买个真皮的,你还可以顶在头上遮雨呢。”

我再愁肠百结都被他逗得笑了,“对,可以遮雨。哈哈哈哈。”

被他这麽一说,倒勾起我买买买的兴致来。店里包天包地,看得我眼花缭乱,看看这个也不错,那个也蛮好,一时选择困难症发作,不知挑哪个好了。我磨着晓伟给我挑,他也没了主意,最後在一堆包里选了两个出来,放在柜台上,左看看右看看,难以抉择。

老板被我们挑得烦了,有点没精打采,懒洋洋地说:“小姑娘,一个都看不中吗?几百个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