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温柔不拘小节的活泼吃相不同,杨与桉吃的斯斯文文,一小口饭一小口菜,腰板挺直的样子根本不像在餐桌上用普通的午饭。像是走进了高档米其林餐厅,碗里不是米饭而是鱼子松茸。
“是我喜欢。”杨与桉将嘴里的白菜咽下去才开口。
事实上,这桌子上的菜里面除了白菜,没有一样他喜欢。
特别是胡萝卜,味道到长相他都贼讨厌。
杨与桉觉得自己好惨一男的,他洗菜来他切菜,他做饭来他洗碗。做饭,做的都不是自己喜欢的口味,吃完饭洗碗永远是洗两人份,他简直就是个做了饭还吃不饱饭的廉价劳动力。
温柔用勺子舀起一块切好的胡萝卜块,伸到杨与桉嘴边,声音学着电视泡沫剧里面女主角的音色。
“啊~”
如果她递给他的菜不是胡萝卜的话,他其实挺想消受这份美人恩的。
身子并不太明显地微微往后躲了躲,杨与桉愣了没到一秒就恢复镇定抬头看向温柔:“我自己来。”
自己来?
据她的观察,杨与桉虽然家里冰箱里有胡萝卜,但他却从来不吃和胡萝卜有关的任何东西。
温柔将手收回来把胡萝卜扔进碗里,随后将公用勺子递给杨与桉。
果然,接过勺子后杨与桉就将勺子倒扣在盘子边缘。
温柔把勺子硬塞到了他手里:“别客气,快来多吃点,像我们这种长期要对着电脑屏幕的人就应该多吃胡萝卜。”
论点论据结合的非常巧妙,理由充足并且朗朗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