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咄咄bī人,“还不准离婚,你以为你是谁呀?我就是要离,我天天闹,我看你受不受的了。”
不知不觉间,步步紧bī的她已下chuáng走到了久慕卿的面前,那双茶色的瞳眸中满是愠怒,映照出久慕卿那张嘴角紧抿,肌肉紧绷的脸庞。
其实一开始看到林卿脑后的那条伤疤时,他就已经生不起林卿的气了。反而,他的眼睛像是被那条伤口刺痛了一般,心被一双手给揪的紧紧的,他有些喘不过气来,连直视她的双眼也用了他莫大的勇气。
他努力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没有那么僵硬,“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他突然有些说不出口,难道他要直说他只是不想她离开,去到他见不到的地方,因为没有感情的人生实在是如同一汪死水,他根本感受不到做人的乐趣。
正如同传奇诗人艾米莉·狄金森诗句中所吟唱的: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他本来也可以忍受这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并以此度过此生,但是他遇到了林卿,幸运的遇到了他生命的阳光,他终于可以活的像一个正常人,有着常人所有的情绪感情。
已经抓在手心的阳光,他怎么能够容许她溜走,他这辈子都要把她抓得牢牢的。
“如果离婚了的话。”他假设道:“你要去哪?”
林卿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这种问题还用问,“我当然回自己家啦!”
“不要跟我说如果如果,就一句话,同不同意,同意就好聚好散,不同意我就天天闹,把家给闹得jī犬不宁。”
“随你。”那这事没法商量,他扔下两个字,转身关门就走,想离开他,门都没有。
“啊啊啊啊啊啊!气死我了。”
你个贱男人!
林卿跑回chuáng上抱着兔子玩偶疯狂的揉搓大叫,她知道自己闹也没用,久慕卿水火不侵,油盐不进,天生就自带金刚罩铁布衫,谁都没有办法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