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年,下令片板不得入海。

洪武七年,撤泉州、明州、广州三市舶司。

洪武十四年,严禁濒海私通海外诸国。

洪武十七年,禁民入海捕鱼。

《大明律》规定:“凡将马、牛、军需、铁器、铜钱、缎匹、 纱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纹。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有明一代,海禁遂成祖训。

海洋经济以及沿海人民的生计,都可以牺牲,而且必须牺牲。

1407年,郑和擒杀陈祖义。

1477年,朝廷发现郑和下西洋的一手资料被销毁。

1523年,地方与日使发生宁波争贡事件,中日官方贸易途径亦被切断。

1548年,朱纨攻克双屿岛。

1559年,朝廷诱杀“净海王”王直,留下遗言“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

从此海上武装集团失去了控制,四出攻击,东南沿海秩序大乱。

……

然而我们可以把眼光稍微放远一点,去看看大洋的彼端。

1455年,葡萄牙被罗马教皇授予海上霸主地位。

1494年,西葡签订托尔德西拉斯条约,瓜分欧洲以外的世界。

1522年,麦哲伦完成环球航行。

1559年,伊丽莎白一世加冕为英女王,后世称为海盗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