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快滚出去!”

“嘭!”

厚重的大门在我面前被摔上,激起一阵灰尘粉末。

我摸了摸鼻尖,面无表情地转身,继续上路。

“第几次了?”

书道百无聊赖的询问声在耳边响起。

“这种事情不都是你在记吗?”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反问道。

“刚开始还有点意思――时间长了自然就无趣了。”书道坦坦荡荡地说着,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以看别人笑话为乐的行为有多么的什么不道德。

“话说,你这都被人摔了百八十次的门了,还不打算放弃?”

书道又开腔问道。

我也再次赏了个白眼给它,并不说话。

没错,我现在的境况确实是有些糟糕。

为了要找到一个自愿与我换眼的人,我已经受了不少罪了。

虽然每一次我都有十分清楚地提出自己换眼的前提:

第一,完全自愿;

第二,相对的,我会帮助愿意与我换眼之人完成一个他有心去做却无力做到的事情――

而且是待我做成了事后,才开始换眼。

但因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理念,往往我一提出要换眼睛的事,人们的脸色就立马变了,再然后,我就被撵出来了。

撇去这封建的观念不说,一般人,又怎么会情愿因着要做到一件事情就将自己的双眼奉上呢?即便是有,那种事情想来也不是我这种小渣渣能做到的。

所以找眼睛一事就陷入了僵局。

我捏了捏眉心,思绪有些飘得远了――

还记得刚开始找眼睛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滚!”

“嘭!”

(没错,就是这么似曾相识。)

“哇啊!痛痛痛!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啊!都说了是自愿,自愿!不愿意也不用赶人啊!”

还有――

“哇啊啊啊啊!巧克力快跑!这家居然还放了狗!”

“汪,汪汪汪汪!”

“你们语文都是体育老师教的吗?!说了是自愿的啊!火气这么大小心短命啊喂!

哇啊――巧克力再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