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快滚出去!”
“嘭!”
厚重的大门在我面前被摔上,激起一阵灰尘粉末。
我摸了摸鼻尖,面无表情地转身,继续上路。
“第几次了?”
书道百无聊赖的询问声在耳边响起。
“这种事情不都是你在记吗?”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反问道。
“刚开始还有点意思――时间长了自然就无趣了。”书道坦坦荡荡地说着,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以看别人笑话为乐的行为有多么的什么不道德。
“话说,你这都被人摔了百八十次的门了,还不打算放弃?”
书道又开腔问道。
我也再次赏了个白眼给它,并不说话。
没错,我现在的境况确实是有些糟糕。
为了要找到一个自愿与我换眼的人,我已经受了不少罪了。
虽然每一次我都有十分清楚地提出自己换眼的前提:
第一,完全自愿;
第二,相对的,我会帮助愿意与我换眼之人完成一个他有心去做却无力做到的事情――
而且是待我做成了事后,才开始换眼。
但因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理念,往往我一提出要换眼睛的事,人们的脸色就立马变了,再然后,我就被撵出来了。
撇去这封建的观念不说,一般人,又怎么会情愿因着要做到一件事情就将自己的双眼奉上呢?即便是有,那种事情想来也不是我这种小渣渣能做到的。
所以找眼睛一事就陷入了僵局。
我捏了捏眉心,思绪有些飘得远了――
还记得刚开始找眼睛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滚!”
“嘭!”
(没错,就是这么似曾相识。)
“哇啊!痛痛痛!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啊!都说了是自愿,自愿!不愿意也不用赶人啊!”
还有――
“哇啊啊啊啊!巧克力快跑!这家居然还放了狗!”
“汪,汪汪汪汪!”
“你们语文都是体育老师教的吗?!说了是自愿的啊!火气这么大小心短命啊喂!
哇啊――巧克力再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