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哲在群里发的那个小公主他很有印象,老四班里的学生,他还跟对方一起吃过饭呢。
由此看来,jian情只怕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陆让觉得他的头有点疼。
不知如何解释,他刚想否认,却是突然想到今天早上彭芬的话,到嘴边的话就这么咽了回去。
陆让淡淡的“嗯”了一声,竟是把正在恋爱这个传闻给接了下来。
看到室友们震惊的眼神,他只觉得心里更闷了。
陆让翻着手机通讯录里的名字,在看到小混蛋那三个字的时候,目光停顿了许久。
说实话,秦珠并不是一个多么合格的女朋友。
在家明明爹娘不疼,却是生的一身娇蛮性子,身上还有着很多小女孩惯有的毛病,矫情…甚至是虚荣,不如她意的时候,往往会睁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瞪他,若不是长相不够凶狠,只怕能用那双眼睛就能活活地把人瞪死。
这些,在他面前表现的更甚。
可是,你若是喜欢上一个人,大脑将会自动过滤掉她所有的缺点,宠她惯她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舍得去埋怨。
他嗤笑了一声,眼里闪过淡淡的嘲讽,抬手跟秦珠发了条消息。
这还是他回国后,第一次用这种方式联系对方。
两个人约在校园里的一家奶茶店,秦珠刚进店门,就见了陆让。
他穿了身黑色运动衣,午后的阳光从边缘洒落起来,半张脸埋在光晕下,令人看的不太真切。
除了正式场合,陆让很少穿白衬衫,他好像更偏爱运动风些,正如他本人的性格,随意且慵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