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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辰懊恼,雨衣这么喜欢写文字的姑娘,一定知道他这个作家,而他现在是披了马甲,他不能直说自己是穆辰,这样就太没面子了,而且,最主要的是,他现在已不像当年那么红了。

关了所有灯的屋子里,在冷掉的咖啡残渣面前,穆辰望着幽幽发光的显示器,他下了决心,他一定要有重新红起来的一天,他要红遍大江南北,他要把签售会开到她的家门口,他要在镁光灯下骄傲告诉她,风居住的街道,就是大作家穆辰,他不信他就不能击溃她的处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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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叫风,你的主页叫做风来过的地方,我们真像一对情侣名呀。”

日子一天天过去,渐渐聊熟了以后,穆辰经常在qq上和她开这类充满暧昧的小玩笑。

可是雨衣不像别的女孩子,会娇嗔地责怪他乱开玩笑,或者干脆骂他无聊。

雨衣从来都是打一个笑脸,或者淡淡地说句“是呀”,或者直接岔开话题,鞭策他去写稿。

穆辰已经告诉她,自己是一个写手,是的,他谦虚地用了写手两个字,他不想告诉她他其实是出过好几本书的“作家”,毕竟他还没有再次红起来,不过他相信那一天不会远。

自从在“风来过的地方”扎根后,穆辰写书的灵感源源不断,他把新作起名为《风中光年》,大概是受雨衣的文字的影响,穆辰抛弃了他以前绕来绕去的晦涩情节,他也开始写干净简单的文字,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简单的文字也能写出长久的感动。

可是,写书的灵感越多,穆辰越是想不通,这个名叫雨衣的女孩,究竟是一直把他当作陌生人呢,还是一开始就把他像一个熟识已久的老朋友那样对待。

雨衣得知他是个“不入流的写手”后,就常常鼓励他振作加油,还常常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给他提供灵感,是的,这一切就像两个多年的老朋友,更像两个快乐的陌生人。

而每次逮着她上线,逮着和她聊天,那种不咸不淡的氛围,让穆辰的心像是被挠着一样。

——「总有一天,我会站在光芒万丈的地方,让我心爱的女孩儿,看到我的模样。」

渐渐的穆辰也开始在自己的blog里写日志,写给雨衣看,也写给自己看,他偶尔会收到几个寥寥的点击,他不知道这些个位数的点击里,有没有雨衣的一个,雨衣没有来留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