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森开始不学无术,喝酒,打架,和校外的小混混一起出入,烟瘾也是那时候染上的。
一开始的小混混也不是很喜欢带程森一起,相较于程森这么一个走到哪儿都是闪光点的风云人物,他们还是喜欢和自己一样普通的学生,毕竟云泥之别,不仅是字面意思,还有高度。
但他们不得不承认的是程森打架很厉害,也讲义气,帮过他们几次之后,也就渐渐接纳了程森,毕竟都是半大的孩子。
那段时间,程森四处招惹是非,不知道到底是在吸引父母的注意力还是想给自己的青春添上一笔浓墨重彩,混久了,程森也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想要什么。
程森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初中两年,直到初三,程森被分配到了一个新班级。
那个叫于笙的男孩儿是新班级的班长。
一段故事的开端永远是平淡且俗套的。
于笙为了班级的荣誉和升学率,每天督促程森学习,帮程森记作业,给程森整理题,整理笔记。
程森看在眼里,但也不想改变什么,在沼泽里待久了,是没办法突然回到地平线的。
“然后呢?”祝乐看着扬头喝了第二罐啤酒的程森。
程森看了祝乐一眼,又撇过头看天上的星星。
程森记忆里的那段时间过了很久,程森隐隐有些动摇的时候,变故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