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瞬间,唇齿间全是傅朝思的味道,可他并不讨厌。
傅朝思曾被对方咬过很多次,不论是锁骨、舌尖还是嘴唇,每一次的痛觉都历历在目。
而这一次,比之前的每一次都要用力。
很疼。
恨之入骨的疼。
叶暮想发现了他难忍的疼痛,正打算松口。
却被傅朝思压着后背,使劲按住,“继续,别停。”
傅朝思疼得头皮发麻,额间全是汗。即便这样,仍死死地按着对方的头,不让他松口。
他怕自己忘了,更怕对方忘了,可疼痛能让记忆刻骨铭心。
直到最后,叶暮想奋力将他推开,“够了!”
叶暮想离开他锁骨的前一秒,傅朝思感受到对方的舌尖轻轻舔过他的伤口。
令人魂牵梦绕地亢奋感。
一瞬即是永久。
叶暮想退后半步看着他,嘴边还挂着血痕。隔着苍白清凉的月光,刺痛傅朝思的眼。
傅朝思扬起嘴唇上前半步,抬手抹掉了对方嘴角上沾染的血痕。没问对方的意愿,一把将其搂在怀里,在耳边轻说:“叶暮想,别忘了我。”
唇角划过耳廓,在那儿留下了浅浅一吻。随后带着余温,消失在视野中。
所谓的告别,多数时候并不能做到緬怀过去,而是更加漫漫无期的念念不忘与刻骨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