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我?霍九衣扯了个嘴角。姜锦月如今身怀有孕,饮食方面必定十分注意,出不得偏差。霍九衣只能应下了。

霍九衣去集市买了点烧鸡,还买了点燕窝和小米,在歇脚的地方亲自熬起了燕窝粥。

霍九衣,我有个疑惑,宋予宸不姓霍,为什么能成为霍九门的大当家?姜锦月见四周无人,这才敢问道。

霍九衣舀了一勺熬好的燕窝粥递到姜锦月手里,很久以前,霍九门遭遇了一场变故,是王爷救了霍九门。

当时我爹遗言,就是要将霍九门的大当家给王爷。霍九衣一身红衣,从头到尾不见一丝皱褶,就连鬓角的碎发也被他理得很干净。

姜锦月不由在心里感叹道,这真是一个骚气骚气的男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月月:这种骚气男人,我简直欣赏不来。

宋小气竟然还说,我跟霍九衣浪迹天涯?

欣赏不来,简直欣赏不来

第30章 雁北相遇

姜锦月来到雁北烟疆的时候, 宋予宸正在军营里啃干粮。

他身穿沉重的盔甲,腰间佩戴利剑, 左手拿着干粮, 右手则在地图上指点。他和在明王府的模样不同,明王府内他是穿着锦衣华服的王爷, 可在雁北的战场, 他是历经沧桑的将军。

他俯身在地图上指点,脸上不干净, 甚至还有点邋遢,削尖的下巴满是胡渣, 看起来很是不修边幅。

姜锦月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宋予宸, 站在营帐外犹豫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