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远了。”卓志放下水瓶,看着她小口吃东西。
“你别谦虚了,我看你挺厉害的。对了,我收拾屋子的时候看到你有好几套篮球衣,你也会打球把?”
“嗯,高中时是校队的。”当过队长就没好意思说出口。
“哇!练过散打,会打球,会修车,会画画,又长得高高帅帅的,男神呀!”肖晓笑眯眯道。
她不知道,她的圆眼睛弯起来特别好看。
卓志说:“我算什么男神。”
“怎么不算!”肖晓说:“你上学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女生给你写情书送礼物什么的。”
“没有。”
“不可能。”
“我才不信呢!”肖晓嘟起小嘴,“你不说,我也能猜得到。”她的眼神在他身上打转,像只狡黠的小狐狸,“没准初吻都没了呢!”
肖晓挖着冰激凌,想到什么笑起来,“我的初吻早就没了。”
是啊,她那么漂亮,聪明,阳光又活泼,追她的男生肯定不少。
卓志吃味地想着。
“我十五岁时……”肖晓挖了口冰激凌放慢语速。
十五岁?早恋?
卓志心里……不太舒服。
冰激凌吃下去,肖晓才说:“叫我哥们儿养得萨摩给夺走了,还好那只笨狗长得比较可爱,我也不算吃亏。”
跟小结巴一个毛病,说话大喘气。
卓志喝了口水,沁凉的矿泉水沁人心脾,舒服不少。他发现,她的话能挑动他的心情,这是个危险的讯号。
肖晓说:“我都讲我的了,你也讲讲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