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案发后,他的的确确已经很快便让金融借贷公司的人以欠款合同有误差的情况下将原件给收回了,并且在后续的时候也对所有或许能够拍到当时胡凯家里情况的监控进行了清理!
他没记错的话,胡凯邻居家的那户监控的录像他应该是删了才对呀,为什么现在还是会出现在沈煜的手里?而且那份原件高利贷的借贷合同都已经被他销毁了,沈煜这个家伙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证据啊??
难道是沈煜先他们一步就搞定了证据的取证??
季岳恒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现在不是推卸责任的时候。
然后直接看向已经有些动容的审判长蒋登绪。
“审判长,虽然沈煜律师拿出的证据,的确证明了我方当事人的弟弟孙少宇的确有过激行为以及昆海镇的金融借贷公司,事实的是高利贷借贷。
但是这只能够证明昆海镇的那家金融借贷公司在从事违法违规放贷,这件事情首先与本案并无任何关联,后续会有相应的金融监督机构和综合执法局对那家金融借贷公司进行处罚和责令关停。
而后续沈煜律师提供的关于胡凯家中的录像,也的确证明了我方当事人的弟弟孙少宇存在暴力催收的现象,甚至还对胡凯先生实施了殴打以及对胡凯先生的妻子骆玉珠实施了侵犯,但是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实施侵犯,应该由法院来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处以及赔偿胡凯妻子的精神损失费相关事宜。
这并不是胡凯可以随意拿刀砍杀我方当事人的亲弟弟孙少宇的理由!
如果遇见罪恶随便一个人都可以上去用自己所想当然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话,那么司法机关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