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是温家的小少爷。
温家是什么门第?
那是这个世界数一数二的豪门。
哪怕是冬天,家里的恒温系统也永远保持在24度,他穿着剪裁合体的羊绒衫,喝着空运来的红酒,嫌弃雪天弄湿了他的皮鞋。
那时候的世界,是围着他转的。
而现在,世界把他甩了下来,连个招呼都没打。
“只要肯吃苦耐劳,总是饿不死的。”
这句话是前几天楼下那个送外卖的小哥跟他说的。
那个小哥满脸冻疮,笑得却很灿烂,还劝他:“兄弟,别整天闷着,去送送外卖,一天也能挣个百八十块,够吃顿热乎的。”
温福福当时差点把手里的泡面碗扣在那张满是汗水的脸上。
送外卖?
他温福福,曾经的温少,去给那些下等人送餐?
去爬那些没有电梯的老破小楼梯?
去在大雨里为了五块钱的打赏点头哈腰?
简直是奇耻大辱。
他温福福的手,是用来签几亿合同的,是用来端高脚杯的,绝不是用来提外卖袋子的!
“这世道真是变了,”温福福喃喃自语,将最后一口汤喝干,连漂浮的油星都舔舐干净,“阿猫阿狗都能踩在我头上了。”
他把空碗放在茶几上,那上面已经堆了三个同样的空碗。
他不想动,甚至不想去厨房洗碗。
反正也没水了,不如就堆着,像是一种行为艺术,纪念他逝去的尊严。
屋里的温度在下降。
温福福不得不把被子裹得更紧,脚趾头因为冰冷而发痛,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啃噬。
孤独和寒冷最容易滋生怨恨。
他又想起了李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