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龙华在前线打仗,雪梨带着一群女人孩子在城里生活,转眼已经在雍城住了快两个月,身边两个正在恋爱期的小情侣时时散发恋爱的酸臭味,让她每天有看不完的乐子。
孩子有人帮着带,雪梨和几个小姐妹又是闲不住的人,她们三人竟然重操旧业,又开始做起了生意。
大家每天忙忙碌碌的也算充实。
今天雪梨照例是带着两个孩子在院子里晒太阳,毛蛋不知从哪里拖出了英龙华的一只旧鞋子正在啃的欢,雪梨忍不住骂了它几句,“就知道咬我夫君的鞋子,他放在家里的旧鞋子都被你咬烂了!”
秋凌痴痴的笑了几声,和雪梨说道:“我听说你怀孕以后,将军就走了,你们夫妻足足分开了八个多月?”
“对呀。”
“可我带着你儿子逃亡的时候,碰到了将军带着人路过,那时候我们还都不认识,要是没有毛蛋认出他来,恐怕我们就会错过,说不定我们现在正和戈麦斯一家带着你大儿子艰难求生呢!”
雪梨惊呼一声:“我都不知道这事呢!”
“原来你们能和英龙华相认还是毛蛋的功劳了?”
秋凌笑着说:“对呀,我当时就想,毛蛋才八九个月大,它肯定是小时候见过英龙华几天,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它是怎么一下子就在千军万马中一下子认出将军来的呢?”
“原来这都是毛蛋经常啃他旧鞋子的功劳!”
“哈哈哈哈。”几个女人听完都跟着秋凌的话笑起来。
雪梨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指着毛蛋说:“好毛蛋,那些旧鞋子你愿意啃就啃吧,大不了我再给他多做几双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