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修斯的精准武艺,这些疾风狼的尸体都比较完整,一般只在脊柱和头颅处有一些破损。
几十只两到三米左右的疾风狼尸体,只当做单纯的肉食和皮草来贩卖,也是一笔不小的收益了。
“修斯大人,我觉得可以先让人带上几具疾风狼尸体,去交界地的那些村庄集会试试。”
“或许会有人感兴趣,大概可以卖六十金左右。”
五十金对现在的修斯而言算不了什么,现在他最需要的时间,更何况现在他的斗气铠装应该已经打造完成,尽快拿到手心里也多一份安全感。
皱着眉头,“先回灰岩城向城主大人禀报进度吧。”
似乎是看出了修斯的拒绝之意,铁头只能无奈放弃了这个想法。
“哼,乡巴佬土鳖。”
辛弗林冷哼,满脸不屑,尽管他的冒险团也瘦骨嶙嶙。
此时一个冒险者似乎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心翼翼地驱赶马匹向着这边走来,只是也不敢靠太近,在距离五米左右停下。
“黑骑士大人,我知道一条能够最快回去灰岩城的路线,地图上也没有的。”
这位冒险者大概二十多岁,穿着简易皮甲,黑发红眼,留着一簇山羊胡,消瘦面容看起来有些奇异。
金眸注视着这个自荐的冒险者,这个人大概是拥有草原血统。
“名字。”
“唉,我,我吗?叫我山羊就好了,黑骑士大人。”
山羊有些紧张,对于这位实力强大的黑骑士,他可是向往已久,说是偶像也不为过。
修斯的十连胜不仅是决斗场传奇,就算在冒险者中也是广为流传。
因为这些本质上是流浪骑士的家伙,虽然大都在完成委托后花天酒地,但获得一块骑士领可以说是所有冒险者的梦想了。
以平民之身完成这项壮举的修斯,被大量冒险者崇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修斯点头,金眸审视着。
“山羊,说说这个所谓的近道。”
“那个,不知道为什么,地图上确实没有这条经过我家乡的路线。”
“可以把这些疾风狼卖给我家乡的村子,那里很多制皮匠。”
修斯伸手将魔物地图递过去,示意山羊指出大概的路线。
“大概是从赤龙山脉到清流河的这个地方,这样穿过去。”
山羊指出了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