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知后觉的恐惧让爱丽丝在组织内的前同事难以呼吸,一切,都是因为爱丽丝所说的“羔羊”。
潜于暗处的人,不可能光明正大的打着某某贵族的旗号。
每次在提到墨尔本的态度时,组织内的人都习惯以“那位大人”来指代。
不说那位大人时,他们也会唤其墨尔本勋爵。
只有地位相差不大,或者彼此认识的熟人,才能以姓氏称呼对方。
地久天长,很久没有人提到墨尔本勋爵的姓氏了。
以至于有人都快忘记了,他姓兰姆,一个听起来甚至有些柔和温暖的姓氏。
Lamb,兰姆。
这个词也被译作——“羔羊”。
“那只遗失的羔羊……”
前同事的牙齿磕巴作响,
“记者,你,你指的是……”
爱丽丝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只是睫毛下垂,遮住了眼底情绪。
那位权势滔天的墨尔本勋爵,并没有自己的子嗣。
他这一生,只收养过一名曾经用于实验的孤女,公开宣称要将尊贵的兰姆姓氏赐予对方。
当然,如今的法律并不包括收养法,这种收养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但落在有心人的眼里,足够证明一些事了。
只有效忠于勋爵的组织才知道,那位获得兰姆姓氏的养女,已经失踪很久了。
勋爵对外极力封锁着这个消息,仅在组织内部发布了长期的,语焉不详的寻人任务。
结合爱丽丝提及的“羔羊”这种双关词,前同事有个匪夷所思的猜想。
这种猜想让他觉得面前站着的不是叛逃的记者,而是某个无法揣测,无法抓到的怪物。
羔羊?
拥有这种姓氏的人能坐上高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随心所欲操纵着别人的人生,不留半点生路。
这多么离奇啊,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永恒固定的。
可羔羊就是羔羊,迟早有一天,他会认清现实,颠倒的世界恢复原状。
“为什么要这么害怕呢?”
爱丽丝抬手,想要让前同事的眼睛合上。
因为额头上的枪,对方不敢反抗,老实配合着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