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过去看,太远了,看不清价格牌。”马国庆想了想,“但那个柜台卖的表最便宜的也得一百多块。”
王刚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百货大楼钟表柜台,表,价格不菲,只看不买。”
第六天,王刚亲自去了椿树胡同,在修鞋摊旁边蹲了一个下午,他装作等人的样子,靠在那棵老槐树上,手里拿着一本小说,翻来覆去地看,修鞋的老头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的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王刚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18号那扇黑漆木门。
傍晚五点半,孙桂兰回来了,她今天没有买菜,手里只拎着那个人造革提包,走到门口,掏钥匙开门,进去,关门。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
王刚注意到一个细节——她开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胡同口,就是王刚站着的这个方向。那一眼很快,快得像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但王刚捕捉到了,她不是在看某个人,而是在确认有没有人在看她。
这说明她知道自己可能被人盯着。
一个普通的档案室科员,为什么会养成这种习惯?
王刚把小说合上,跟修鞋老头打了个招呼,走了。
第七天,李援朝在纺织工业局门口蹲守的时候,看见一辆黑色的伏尔加轿车停在大门口,车上下来一个人,五十来岁,穿着一身深灰色的中山装,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步伐很快,径直走进了办公楼。
李援朝不认识这个人,但他注意到孙桂兰正好从办公楼里出来,跟那个人打了个照面。那个人看了她一眼,没有停留,继续往里走,孙桂兰的脚步顿了一下,低下头,快步走出了大门。
“那个人你之前见过没有?”王刚问。
“没见过。”李援朝摇了摇头,“但车牌号我是我们公安系统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