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场面太刺激人心。
盛放如今一回想,满脑子都是魏思初那张潮红的脸蛋。
可爱死了。
魏思初说他是“坏东西”,也不是没道理的。
因为盛放昨晚上把媳妇儿爱吃的那些小甜点都放在了她的小肚皮上,奶油抹到她身上的关键处,他是想一点点的将她“吃”掉的。
那会儿的魏思初,就是个小蛋糕。
盛放下楼的时候喉结微微滚动,又“渴”了。
妈的。
不想去公司。
想赖在魏思初身上不起来。
……
魏思初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写作业。
笔尖扫过本子,写了一串物理公式。
“小姐的字体跟盛总的好相似,”家教过来看了一眼,由衷的称赞,“考试的卷面分有了,这字体能让阅卷老师眼前一亮。”
笔尖锋锐,张扬潇洒。
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女孩子写出来的,都说字如其人,仔细看还不难看出其中有龙飞凤舞之姿,也就只有内心极度猖狂的人才能无所顾忌的写出这样的字体。
魏思初听到盛放的名字,低声淡淡的:“他以前拿他的字当字帖给我练。”
小时候魏思初都不认识几个字。
幼儿园教的东西都很简单,她上一年级的时候没了父母,没人管她,她只会跟别的小朋友打架,把他们都打服气了,就没人欺负她了。
盛放那会儿嫌弃她字丑,还说她:“字如其人,字丑人也丑。”
当晚盛放就在书房里写了好几个小时,最后给了几个版本叫人拿去做成字帖,回来让她练。
“你学我的字,”他甚至还“威胁”她,“写不好不给饭吃。”
魏思初想到从前,脸色渐渐的不好看了。
狗东西。
就知道“欺负”她。
因为日积月累,魏思初写的字体也就开始和盛放的相似了,相似度还挺高,不仔细辨认的话,还根本就认不出来谁是谁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