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舒文连忙否认:“不是的法官不是的,警方和检方他们搞错了,他们办错了案!”
“何心柔就是黄安颐杀的,我看见了,我亲眼所见!”
“白潇他这是污蔑,他就是污蔑!法官你不要信他的话!”
白潇懒得理王舒文,直接对主审法官说:“审判长,代理人对被告人王舒文的提问暂时到这里。”
主审法官看向辩护席说:“辩护人,你是否有问题需要向被告人王舒文进行提问?”
辩护人回:“有的,审判长。”
法援律师原本想的是,如果王舒文认罪,那么她就为王舒文做罪轻的辩护,如果王舒文不认罪,那么她只能尽量地去帮王舒文进行证据上一些瑕疵的解释。
比如,刀柄上的指纹,这个问题她在看守所会见王舒文的时候也问过,王舒文的回答很合理。
因为今天开庭,所以她得再问一遍。
辩护人问王舒文:“被告人王舒文,案涉凶器刀柄上为什么会有你的指纹?”
王舒文回:“当时黄安颐昏倒后,我害怕她再次醒过来拿刀再杀我,所以,我就把刀捡过来,所以,刀上面才会有我的指纹。”
法援律师没有继续再问,对主审法官说:“审判长,辩护人的提问暂时到这里。”
主审法官继续推程序:“好,现在法庭进行举证质证阶段。”
“由原告方先进行证据的出示。”
白潇趁热打铁,既然法援律师提到了指纹,白潇便拿出了有关于指纹的鉴定报告:“审判长,代理人要举示的第一份证据是有关于凶器上指纹的《指纹鉴定意见书》。”
“经检验,在涉案刀具的刀柄上,成功分离并提取到多枚重叠、部分重叠及独立的指纹。”
“经比对,分别与被告人王舒文、被害人何心柔、黄安颐的指纹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