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做多余的动作,否则我会立即开枪。”
就在现场气氛处于凝滞而又紧张的时候,地铁内的行人都匆忙的跑开,避的远远的,在有枪的情况下,大家都不敢看热闹,怕流弹。
谁知道这时候,半道突然冲出个‘程咬金’,一名地铁的巡逻警察双手握着手枪指着罗杰,大声命令他放下手中的武器。
‘嗨,伙计!我是警察,我叫克里森·罗杰,在追击嫌疑人!’罗杰也大声的吼道,主要怕误会出现意外。
谁TM知道会突然冒出一个‘铁憨憨’,还不认识自己,很无奈。
并且他也不敢轻举妄动,这个警察离自己不到五米远,这种距离想避开子弹基本没有可能。
杀手看见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坐以待毙’,他双脚一蹬,踢下高跟鞋,右手一把拉下身上的风衣和提包,扔向罗杰,然后撤腿就跑。
罗杰看见旁边的那个‘铁憨憨’还在用手枪指着自己,让自己放下武器。
以自己在纽约警界的名气,这家伙不会不认识自己吧?该不会没有穿着警服就认不出来了。
自己从北极营救行动返回纽约,还没有回过家,证件和警徽都没有携带,这种情况下即使带了,也不敢掏出来,有可能会引发过激反应。
就在他准备把枪放下的时候,加尼斯探长终于赶到了,他手中举着证件,让地铁巡警放行,大声告诉他大家都是警察,是同行。
罗杰在加尼斯探长赶到的时候,朝杀手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并且他害怕再引起误会,把手枪插回了枪套里面。
这时的杀手已经从地铁站的另一个出口逃了出来,正在他选择什么交通工具的时候,罗杰已经从后面追了出来。
相比较而言,罗杰的直线奔跑速度要比杀手的快,而杀手的身形比罗杰要来得灵活,每每快要追上的时候,这家伙不是灵活的转向、就是突然的利用障碍物和行人躲避,让罗杰疲于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