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商品可不是随便卖

在今天只要不涉及违禁物品,一般的商业物品都可以正常市场交易。但是在古代,很多的商品不是普通人能涉猎的,往往属于官家私营。如盐、茶叶、丝绸等。

丝绸、茶叶这些东西,在今天是普通特产,但在古代,都是国家的“外交武器”和“财政支柱”。

丝绸,是皇家垄断的大宗出口物资,尤其是在汉唐时期,丝绸代表着皇权的面子和帝国的威严。茶叶更是大宗税收来源,唐宋以来,朝廷靠茶叶榷税补贴军费、稳固边疆。

所以,别以为能自己种茶、织布、拉着骡马就出关卖货。每一匹丝、每一斤茶都牵涉到朝廷的经济和外交布局。私自出口?那是与国家争利,等同谋逆。

古代丝绸、茶叶想卖到国外,第一道坎就是“官引”。什么是官引?就是官方发放的许可证,证明你这批货可以出关、入市、交易。

唐代的市舶司专门管海上贸易,没官引的货船不许出海。宋代的榷茶司、榷货务也是一样,凡出境茶叶、丝绸,都要登记在册,缴纳重税,领引通行。

元明时期,沿海各大港口设立“市舶提举司”,海商必须先报关纳税、领取通关文书。无证偷运者,一旦查获,不仅货物充公,人还要处斩。

丝绸茶叶为何管制那么严?因为它们是外交工具和战略物资。

汉代对匈奴、乌孙、高句丽、月氏等民族输出丝绸,是为了联络、羁縻、换取边境和平。唐朝出口丝绸、茶叶,主要流向中亚、波斯、东罗马,同样是服务外交和贸易平衡。

宋代开始,茶叶成为“茶马互市”的硬通货。西北边疆的马匹、战马都是用茶叶换来的。没有官引的私茶,等于破坏国家军需体系,所以私卖茶叶罪比私盐还重。

在很多历史记载里,私自出口丝绸茶叶,朝廷一律按重罪论处。唐律就有明文:“私运绢帛茶叶出境者,流三千里,情节重者斩。”

宋代《宋刑统》也规定:“私贩茶叶出边者,杖一百,籍没家产,徒三年。”元代更狠,私运出海的商人被抓到,当场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