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三觉,常勇彻底放飞自我了。
三日之后,无所事事,头疼欲裂,常勇不禁叹息,自己不是清闲的主儿。
也许,跟自己年龄有关系,血气方刚,精力充沛,就怕无聊!
常勇望着窗外风景,灵机一动,拉着老爷子要去坡下777研究所瞧瞧。
“那地方,去不得。”
“怎么去不得?我想吃狗肉了,前几年那条黑狗,啃骨头那条,记得吗?虽然有点瘦,但也肉不少哩。”
“去去去,胡扯!”
老爷子拒绝了常勇,常勇一气之下说道:“你不去,我去!非要给你提个狗腿回来。”
刚要离开院落,孙列夫急忙拦住常勇,“别急,小常,我们一起去。我对那地方熟悉,刚好一起。”
听到屋外孙列夫话语,老爷子瞬间出了门,改变了主意。
“走,老伙计,去看看。”
“呦,你这变色龙,见人下菜。”常勇故意开玩笑。
老爷子,并没有开口,拄着一根柏树棍子离开了。
常勇便跟了上去。
三个人很快来到了777研究所废墟门口,陈列夫主动带路。
“想当年院中陨石坑,就像一座皇家古墓般被保护严严实实。对于科学研究员来讲,它就是一个镇国之宝,只可惜……”陈列夫指着远处院落,不禁有些唏嘘。
三人来到了陨石坑边,坑底水潭特别混浊,有些发蓝,有些发黄,又有些发红,反正几种颜色。
“可能水底有矿吧?所以有颜色分层。”
老爷子赞同了常勇的推断,并捞起一块砖头,淘气扔了下去。扑通一声,泛起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