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一年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但只有这样,郑国才能得以保存。

整句意思是:如果暂时答应宋人的要求,拖延时间,或许能设法驱逐公子突,让公子忽复位;即使最终无法实现,祭仲承担驱逐国君的罪名,郑国也能得以存续。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

古时候懂得权变的人,祭仲的权变就是这样的例子。权变是什么呢?权变就是违背常规,但最终能带来好的结果。权变的应用,只有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时才适用。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

这句话出自《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核心在于阐明行权(权变)的原则与道德底线。

其译文如下:

行权有道:实行权变(根据特殊情况灵活变通)必须遵循原则。自贬损以行权:应当通过牺牲自身利益、承受委屈或背负恶名的方式来达成变通,而不是损害他人。

不害人以行权:绝不能以伤害他人、转嫁危机为手段来实行权变。

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为了保全自己而去杀害别人,为了自己生存而去毁灭别人(或使他人灭亡),这种行为是君子所不齿、坚决不会做的。

突归于郑。

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其言归何?顺祭仲也。

这段出自《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是对“突归于郑”一句的解释。

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

译文:为什么称“突”而不称“公子突”?是因为把他与祭仲联系起来(强调他完全依附于祭仲,无独立性)。

其言归何?顺祭仲也。

译文:为什么用“归”字?是因为这是顺从祭仲的安排(指祭仲在宋人胁迫下“出忽立突”,突因此回国即位)。

郑忽出奔卫。

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