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大明日报特刊

欢呼声尚未平息,刑场四周,早已准备好的报童如游鱼般钻入人群,清脆的童音响彻街巷:

“看报看报!《大明日报》特刊!国舅伏法全记录!”

“惊天新政!陛下诏令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

“快来看!沁芳园三日后开放,百姓可免费入园!”

人们争相抢购,顷刻间报纸售罄。头版那巨大的标题和副题,冲击着每一个识字或不识字的人的眼球与心灵:

头版通栏:《国法之剑,斩落皇亲——天启十七年正月反腐第一案落幕》

副题一: 血泪证词揭黑幕,三司会审定铁案——湖广布政使王守仁、忠烈伯新军拱卫法场纪实

副题二: 一千八百万两贪墨触目惊心,十七条无辜性命终获告慰

*副题三(加粗黑框):【陛下昭告天下新政】自天启十七年三月始,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

人们挤在一起,识字的大声念出内容,不识字的焦急询问。报纸不仅详述了案件经过、三司审决,更用整整一个版面做了“新政解读”:

“……陛下痛心于吏治腐败侵蚀国本,为求长治久安,杜绝贪腐之源,特推行‘天启新政’之核心举措——官员财产公示。”

“自本年三月起,凡京官五品、地方官四品及以上者,须于每年元月,向都察院及本地巡按御史如实申报本人及直系亲属之家产,包括但不限于田宅、店铺、股份、金银古玩、海外资财等。申报内容择要公示,接受同僚与百姓监督。”

“隐匿不报或虚报者,一经查实,立即革职,家产充公,并视情节追究刑责。财产与俸禄明显不符、无法说明正当来源者,以贪腐论处,严惩不贷!”

“此举旨在透明吏治,使权力运行于阳光之下。陛下有言:‘朕愿与天下官员共守清白,为万民表率。清廉者,朕必重用;贪墨者,虽亲必罚!’”

读报声、议论声再次沸腾。

“要查家底了?!这下可动真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