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又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它才缓缓说道:“胡三让你跟我谈,好,我跟你谈。我不要你的命,你的命不值钱。我要你帮我办三件事。办成了,咱们的账一笔勾销;办不成……”
它没有说“办不成”会怎样,但王大胆听懂了。
“什么事?您说。”王大胆一骨碌坐起来。
“第一件事,”黑衣人伸出一根手指,黑黢黢的指甲像是铁打的,“你把我的残骸劈成了两半,扔在荒草堆里,被野狗叼走了。你要把我的残骸找回来,一块都不能少。找到之后,找个风水好的地方,把我重新安葬,立一块碑。碑上写——‘地司太岁煞神之位’。”
王大胆心想,被野狗叼走了的东西,上哪儿找去?但他没敢说,点了点头。
“第二件事,”黑衣人伸出第二根手指,“我镇守的这片地脉,煞气已经散了。煞气散到周围的村子里,会让人生病、牲畜死亡、庄稼歉收。你要请一个懂行的人,把这些煞气收回来,重新封入地下。”
“第三件事呢?”
黑衣人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那口气叹得又长又重,像是从地心深处涌上来的,带着一股泥土的腥气。
“第三件事……我修行了三百年,本指望再修一百年,就能功德圆满,脱去煞胎,转世投胎做个人。现在被你一镐头毁了,四百年的修行付诸东流。你要替我找一个替身——一个愿意替我继续镇守此地的煞神。”
王大胆愣住了:“这……这上哪儿找去?谁愿意当煞神啊?”
黑衣人金色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你愿意。”
四、替身
王大胆一听这话,差点从床上蹦起来。
“我?我当煞神?我是个活人!我有媳妇有孩子有地有房子,我当什么煞神!”
黑衣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不愿意?”
“我当然不愿意!”
“那你就等着吧。”黑衣人的身影开始变淡,像是在融化在黑暗中,“等你死了之后,你的魂魄会自动来顶替我的位置。这是你自己造的孽,你躲不掉。”
“等等等等!”王大胆急了,“你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我不干!”
黑衣人没有理会他,身影越来越淡,最后只剩下那双金色的眼睛,悬在黑暗中,像两盏鬼火。
“三天。”那双眼睛说,“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内,你要是找不到替身,那就只能你自己来。”
眼睛消失了。屋里恢复了正常的温度,蜡烛的火苗跳了跳,重新亮了起来。王大胆一个人坐在床上,浑身上下都被冷汗湿透了。
第二天一早,王大胆又上了青石岭。
胡三太爷还坐在那棵老松树下,面前还是那个茶壶、那两个茶碗,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看到王大胆来了,一点也不意外,指了指对面的石凳:“坐。”
王大胆扑通一声跪下:“太爷,您得救我!”
“起来起来,地上凉。”老头把他拉起来,“昨晚太岁找你了?”
“找了!它跟我说了三件事,前两件还好说,第三件它让我给它找个替身,还说找不着就让我去!太爷,您得给我指条明路啊!”
胡三太爷摸了摸胡子,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太岁说的没错,这事确实是你造的孽,你得自己承担。不过嘛……”
“不过什么?”
“不过,替身不一定非得是人。”
王大胆一愣。
胡三太爷说:“太岁是煞神,镇守地脉,需要的是一个有灵性的东西——不一定非得是人的魂魄。你想想,你家里有没有养了什么有灵性的牲畜?比如养了多少年的老牛、老马?或者你地里有没有什么成气候的老树?”
王大胆想了想,摇了摇头:“我家里就一头驴,还年轻,才三岁。地里也没有什么老树。”
“那就难办了。”胡三太爷皱了皱眉,“要不然这样——你去买一只大公鸡,要养了三年以上的老公鸡,冠子要红,爪子要黑,尾巴毛要长。老公鸡属阳,能镇煞,虽然比不上人的魂魄,但勉强也能用。我再教你一道符,你把符贴在公鸡身上,埋到太岁的穴位里,让它替你去镇守。”
“这能行吗?”
“能行,但有代价。”胡三太爷竖起一根手指,“用公鸡代替,只能管三十年。三十年之后,你还得再去找替身。而且这三十年间,你不能离开清河镇方圆百里,你要是离开了,煞气就会跟着你走,你去哪儿,灾祸就到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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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胆沉默了半天。三十年不能离开清河镇,这对于一个庄稼汉来说,倒也不算太难——他本来就没打算离开。但三十年后还要再找替身,这就麻烦了。
“太爷,三十年之后呢?我再找一只公鸡?”
“三十年后的事三十年后再说。”胡三太爷摆摆手,“你先过了眼前这一关。不过我得提醒你——太岁不是傻子,你用公鸡糊弄它,它不一定答应。你得跟它谈。”
“怎么谈?”
“太岁这东西,有个弱点。”胡三太爷压低了声音,像是怕被谁听见似的,“它虽然凶,但它怕一样东西——它怕火。不是普通的火,是雷火。你要是能找到一块被雷劈过的木头,烧成炭,磨成粉,掺在朱砂里画符,就能镇住它。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只能逼它暂时让步。真正的解决之道,还是得找到合适的替身。”
王大胆从青石岭上下来,先去找了一块被雷劈过的木头——这东西不难找,镇东头的老槐树去年夏天就被雷劈过,半截树干都焦了。他劈了一块焦木,烧成炭,磨成粉,又去镇上买了一只养了五年的老公鸡——花了他两块大洋,心疼得直抽抽。
然后他又去找太岁谈判。
当天晚上,他把老公鸡放在床前,把雷火炭磨成的粉掺在朱砂里,照着胡三太爷教的符样,在一张黄纸上画了一道符,贴在胸口,躺在床上等着。
半夜里,黑衣人果然又来了。
“找到替身了?”黑衣人问。
王大胆指了指床前的老公鸡:“这个行不行?”
黑衣人低头看了看那只公鸡。那只公鸡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冠子竖了起来,脖子上的毛炸开了,发出低沉的咕咕声,像是要跟黑衣人干架似的。
黑衣人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你在糊弄我。”
“我没有糊弄您!”王大胆硬着头皮说,“您看这公鸡,养了五年了,阳气足得很,冠子红得像火,爪子黑得像铁,尾巴毛长得拖地。它镇在这儿,绝对出不了岔子!”
“它不是人。”黑衣人的声音低沉了几分,“人的魂魄可以修行,可以积累功德,可以最终脱胎换骨。一只公鸡,再怎么镇,也只是一只公鸡。它没有灵智,不会修行,三十年之后煞气还是会散。”
“那您说怎么办?”
黑衣人又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它忽然说:“你这个人,胆子大,脾气倔,但心地不坏。你刨了我,是出于无知,不是出于恶意。你劈了我之后,还知道害怕,还知道找人化解,还知道来找我谈——这说明你不是个不讲理的人。”
王大胆没想到太岁会说出这样的话,愣了一下。
“我可以答应你用公鸡代替,”黑衣人说,“但我有三个条件。”
“您说。”
“第一,三十年之后,你必须亲自来找我,给我换一个新的替身。如果那时候你找不到,那就你自己来。”
“行。”王大胆咬牙答应了。
“第二,从今天起,你每年清明、中元、寒衣三个鬼节,都要到我坟前烧纸钱、上供品。一天都不能断。”
“行。”
“第三……”黑衣人停顿了一下,金色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你回去之后,给你儿子改个名字。”
“改名字?改成什么?”
“叫‘王承岁’。”
王大胆愣住了:“这……这有什么讲究?”
“承岁,承岁,继承太岁的意思。”黑衣人说,“等你百年之后,你的魂魄不用来当煞神,但你儿子要接替你,替我守这三十年。当然,不是让他当煞神——是让他每年到我坟前祭拜,维护我坟头的风水,保证没有人来动我的坟。三十年之后,他要是做得好,我的功德圆满了,就可以转世投胎,咱们的账就彻底清了。”
王大胆沉默了很久。他想起自己三岁的儿子,小名叫虎子,大名叫王来福——那是他爹取的,意思是“来了福气”。现在要改成“承岁”,他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但他也知道,他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行。”他点了点头,“我答应你。”
黑衣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表情——那是一个极其微小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容。
“好。”它说,“那就这么说定了。三天之内,你把我的残骸找回来,安葬好。公鸡埋在坟前三尺的地方,符贴在公鸡身上。三十年后的今天,你再来找我。”
黑衣人消失了。
王大胆坐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呆。然后他低头看了看床前的老公鸡——那只公鸡歪着脑袋看着他,咕咕叫了两声,似乎还不知道自己即将成为地下的煞神。
五、寻骸
第二天,王大胆开始办第一件事——找回太岁的残骸。
这简直是大海捞针。太岁的残骸被野狗叼走了,谁知道叼到哪儿去了?清河镇周围都是庄稼地、树林子、沟沟坎坎的,上哪儿找去?
王大胆把两个徒弟叫来,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跟他们说了。张小六听完脸都绿了,说什么也不肯去。李铁柱倒是讲义气,犹豫了一下,说:“师父,我跟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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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从太岁被刨出来的地方开始找,沿着野狗可能走的路,一路找过去。他们找了整整一天,什么也没找到。第二天又找,还是什么都没找到。到了第三天上午,王大胆都快绝望了,李铁柱忽然在镇南的一条干沟里发现了什么。
“师父!你过来看!”
王大胆跑过去一看,干沟的底部,在一堆枯枝烂叶下面,有几块白色的、软乎乎的东西——正是太岁的残骸。但已经不是两半了,而是被撕成了十几块,大大小小的,散落在沟底。有几块上面还有野狗的牙印,被咬得稀烂。
王大胆蹲下来,一块一块地把残骸捡起来。有些已经干了,硬邦邦的像石头;有些还是软的,黏糊糊的,沾了一手腥臭的汁液。他数了数,大大小小一共十三块。
“还差一块。”他说。
他又在沟底找了一圈,翻遍了每一片落叶、每一丛枯草,终于在沟壁的一个老鼠洞里找到了最后一块——被老鼠拖进去当了窝垫。王大胆把手伸进洞里掏出来,手指头被老鼠咬了一口,鲜血直流,他也顾不上疼。
十三块残骸,一块不少。
王大胆用一块红布把它们包好,抱在怀里,往刘财主家的工地走去。到了地方,他在之前栽桃树的地方挖开土层,把红布包好的太岁残骸放进去,盖上黄土、糯米、朱砂,然后填土。在坟前三尺的地方,他又挖了一个坑,把那只老公鸡放了进去。
那老公鸡似乎知道自己要被活埋了,拼命挣扎,咯咯直叫,爪子刨得泥土飞扬。王大胆犹豫了一下,一狠心,把鸡按进坑里,盖上土。土盖到一半的时候,他听到公鸡在土下发出最后一声啼鸣——那声啼鸣又长又亮,像是一把刀划破了黎明的天空。
他把胡三太爷教的那道符贴在公鸡身上,然后把土填满。
最后,他在太岁的坟前立了一块青石碑,上面刻着七个字——“地司太岁煞神之位”。
他跪下来,磕了三个头,说了三遍:“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尊神,请太岁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