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妈说女孩子不能养成大手大脚的毛病,让她每月交一千块钱回家,美其名曰“替她攒嫁妆”。
不上学了,说亲的人便上了门。
十七岁那年,林秋嫁给了后来的大姐夫。
年纪不到领不了证,只是摆了酒,就算成了家。
婆家给了六万彩礼。
林秋心里盘算,加上自己这些年交给妈妈“攒着”的钱,差不多能有十万,足够小两口起步过日子了。
可这时,原主妈的说辞却变了。
“你吃家里、喝家里,难道不要钱?那一千是伙食费!”
林秋争辩说,自己在饭馆打工,老板管饭,回家住也帮忙洗衣做饭、照看弟妹,怎么还要交那么多伙食费?
话音刚落,一记耳光就甩在了她脸上。
原主妈指着她大骂没良心。
“我生你养你一场,你不念恩,反倒跟家里算起账来了?”她撂下话,彩礼钱也别想了。
“既然要算,那就算清楚!这彩礼就是给父母的,是报答我们养你这么多年的辛苦钱!以后我就当没你这个白眼狼女儿!”
林秋吓傻了,跪在地上哭求认错,才换来母亲“勉强原谅”。
但原主妈话说得斩钉截铁:“我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彩礼说不给就不给。还是说你根本不认为你错了,只是为了彩礼钱在哄骗我?你现在选,是要彩礼,还是要我这个亲妈?”
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哪有勇气说要钱不要亲人?
她只能流着泪,选了“要娘家要亲妈”。
可婆家那边,她该怎么交代呢?
林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那番话磕磕巴巴说出口的。
面对未婚夫,她头都不敢抬,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要是你家不能接受,要退亲……我理解的。不怪你。”
大姐夫没有立刻回答,只说这不是小事,得回去跟家里商量商量。
林秋点头,心里却像被架在火上烤,开始了忐忑又煎熬的等待。
三天后,未来婆婆亲自找上了她。
没有预想中的指责或难堪,婆婆拉着她的手,推心置腹:“秋啊,咱们女人活在这世上,本来就不容易。手里但凡有点什么,第一个伸手的,往往就是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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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叹了口气:“说实话,你家还有两个弟弟,这样的家庭,我心里早清楚,那彩礼钱多半是回不来的。”
林秋心一紧,却听婆婆话锋一转:“可我还是托了媒人去说亲,图啥?图的就是你这个人。”
“我打听过了,都说你聪明勤快,能吃苦,心也善,是个难得的好姑娘。”
未来婆婆拍拍她的手背,“我是给我儿子找个能过一辈子的人,在我这儿,人品比什么都金贵。”
“往后啊,你们小两口把日子过好,多为自己小家打算。我拿你当亲闺女疼。穷点富点不打紧,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比什么都强。你说,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