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鸟雀偏爱》

白露刚过,三秒地的玉米就像被谁撒了把金粉,东头的改良种果穗垂得更低,苞叶间漏出的玉米粒泛着蜡质的光;西头的老品种则把糖分攒得更足,风一吹,苞叶裂开的缝隙里飘出甜丝丝的香气,老远就能闻见。

这天清晨,三秒刚走到篱笆外,就听见“扑棱棱”一阵响,几十只麻雀从老玉米地里惊飞起来,像片乌云似的掠过屋顶。他扒着篱笆往里看,心一下子揪紧了——靠北头那几棵老玉米,穗子顶端被啄得乱七八糟,金黄的玉米粒掉了一地,有的穗子甚至被啄成了空壳,露出黑乎乎的芯。

“爷!你快来看!”三秒的喊声惊得爷爷从堂屋跑出来,手里还攥着刚编到一半的草绳。爷爷往地里瞅了一眼,眉头立马拧成了疙瘩,烟袋锅在手里攥得发白:“这群雀儿,往年也啄,没今年这么狠。”

三秒蹲下去捡地上的玉米粒,放在嘴里嚼了嚼,比前几天更甜了,带着股蜜似的醇厚。他忽然想起生物课上学的,老品种作物往往积累更多糖分和氨基酸,难怪鸟雀偏爱吃。“肯定是老玉米太香了,”他拍掉手上的土,“改良种那边一颗没少,雀儿都盯着这边呢。”

爷爷往地里走了几步,弯腰翻看被啄坏的果穗,指腹蹭过残留的玉米粒,指尖沾了层黏黏的糖霜。“老籽就是这点犟脾气,把劲儿都使在味道上了。”他叹了口气,“早年闹饥荒,人都抢着吃,何况鸟雀?”

说话间,又有几只灰喜鹊落在不远处的电线杆上,歪着头往老玉米地里瞅,眼珠子滴溜溜转,显然是在打主意。三秒捡起块土疙瘩扔过去,灰喜鹊扑棱棱飞远了,却没真离开,就在地头的杨树上盘旋,等着空子钻。

“得扎个稻草人了。”爷爷直起身,后腰“咯吱”响了一声,“往年用旧草帽插根竹竿就管用,今年雀儿精得很,怕是糊弄不过去。”

三秒记得去年的稻草人,就是把爷爷的旧蓝布褂子套在竹竿上,帽檐压得很低,风一吹晃晃悠悠的,起初还能吓住麻雀,没过几天,它们就敢落在“肩膀”上拉屎了。“这次得扎个像样的。”他拍着胸脯,“我从网上看过教程,要戴红布条,还要会动。”

爷爷没接话,转身往柴房走,三秒跟在后面,看见他从墙角拖出一捆去年的稻草,又翻出件蓝卡其布的旧工装——那是爷爷年轻时在生产队干活穿的,肘部打了块补丁,却洗得干干净净。“再找件红衣裳。”爷爷说着,往炕头看,“你那件穿小的红运动服呢?”

三秒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小学时的校服,红色的外套,袖口磨破了边,去年本想扔了,被爷爷捡回来叠在樟木箱里。他跑去翻出来,布料已经有些发硬,但红色依旧鲜亮。“这个行吗?”他抖开外套,上面还印着模糊的校徽。

“正好。”爷爷接过红运动服,又从门后抄起两根手腕粗的杨树枝,“走,地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