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的,根本不知道分寸的江念初,就感觉到舌尖咸咸的,还带着点淡淡的腥味。
可是很神奇,当她意识到嘴里的是戴春回的鲜血时,她竟然尝到一丝奇特的香味。
对,就是香味。
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江念初才醒悟明白过来,那是因为戴春回常年用各种草药续命,所以他的血液才会自带香味。
但是此时的江念初却是吓了一跳,赶快松开嘴,还立刻掏出手帕,反复使劲擦了擦嘴里的鲜血。
“你怎么不躲啊?”
她气得跳脚。
她也没多用力抓着他,他是个大男人,只要不给她咬,自己是绝对咬不到他的血的。
现在可好了,她不仅把他两只手都伤了,还喝了他的血。
但凡有个人进凉亭一看,都会以为她有什么特殊癖好,是个食人魔呢!
咦,她的一世英名,都毁在他的手里了。
“我怎么能看你犯病不管你?”
“我要是真犯病了,那是会传染,会害死你的,你听不懂?还是不知道什么是瘪咬症?”
江念初看他冷淡的甩了甩手上的血,真是想不明白他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什么。
结果戴春回定定的看着她,淡然无比的回答:
“你要是真有病,我就跟你下去见付家的列祖列宗,反正我活着也没什么用了。你要是没病,我一个大男人,给你咬一口又能怎么样?发泄了小姑娘脾气,总该有心情吃饭了吧?”
额!
原来他一直坐着不开口,是因为实在想不出办法,怎么哄着她消气了。
事已至此,她怎么可能还生气?
“你的血那么臭,我才不愿意喝呢!还有,我不是小姑娘!才不会乱发脾气。”
江念初跺跺脚,在他拦不住的瞬间就跑了。
说实话,她有点害羞。
从来都没有人把她当孩子看待,从小到大,她已经不知道要回首多少年,才会被人如此宠溺了。
可她早都不是孩子了,更不会随便发脾气。
她有点难堪,不知道还能对他说什么,只能恶语相向。
所以见面的第一顿饭,哪怕戴春回已经安排好了,江念初仍旧没和他一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