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步,精细甄别。 成立一个临时的“战俘处置司”,由赵普总负责,庞万春派兵协助,再从投诚的旧吏中挑选一些熟悉军伍情况、认得中低级军官的人参与。对所有俘虏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籍贯、年龄、军种、原隶属、军衔、被俘过程(是力战被擒还是主动投降)、有无伤残等。重点筛查:中高级军官、王仁的亲兵家将、有血债或民愤极大的、以及负伤较重无治疗价值的。
2. 第二步,区别对待,分化瓦解。 根据甄别结果,将俘虏分成几类:
* 甲类(危险分子):筛查出来的军官、亲兵、有血债者。单独关押,严加看管,待局势稳定后公审处决,以儆效尤,也可收揽民心。
* 乙类(可改造对象):大部分普通士卒,年轻力壮,无甚劣迹。这是主要工作对象。
* 丙类(老弱病残):年龄偏大、体弱多病或伤残严重,已无战斗力甚至劳动能力的。这类人,养着浪费粮食,杀了有损名声。
* 丁类(技术兵种):工匠(如弓弩匠、铁匠、医官等)、水手等有特殊技能的。
3. 第三步,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造。 对数量最多的乙类俘虏,不能简单收编或释放。要集中起来,由方腊亲自指导,教导队骨干负责,进行“思想改造”。内容无非是:揭露宋廷腐败、童贯残暴、军官克扣军饷欺压士卒;宣传天策府“均田免赋、替天行道”的宗旨;讲明政策——愿意留下的,待遇从优,将来分田分地;想回家的,审查通过后发给路费路条。同时,组织他们进行一些劳动,如清理战场、掩埋尸体、修缮城墙等,算是“赎罪”和创造价值,也避免他们吃饱了没事干胡思乱想。
4. 第四步,量才使用,逐步消化。 根据改造情况和个人意愿,再行安排:
* 愿意加入天策府的乙类士卒,绝不能成建制收编,必须彻底打散,分配到各营各队,由老兵带着,在实践中继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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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类技术兵种,只要愿意效力,经过审查,直接编入天策府相应的工匠营、水师等,给予较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