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爸林妈家出来,就直奔村头而去。
“村口好多人。”程知夏忽然说了一句。
林顺也看到了,一大群人围在那里。
林顺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人,但要出去就必须要经过那边。
靠近了村口,就听到了林小鱼那讨厌的声音。
“哈哈哈,我也只是运气好而已啦。”
“没错没错,这只野鹿有两百多斤,能卖好几千块钱呢。”
“哎呀,都是乡里乡亲的,除了这只野鹿之外,其它什么野鸡野兔,就便宜点卖给大家吧。”
此时此刻,林小鱼心情十分的舒爽。
因为他再次成为了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之前他的风头可都是被林顺给抢了的。
后面他就发奋图强,带着团队进入深山。
奋战了八九天,终于是让他打到了一头大家伙。
再次有了可以在村民们面前吹嘘的资本。
林小鱼目光四下游动,想要看看林顺在不在。
林顺不在的话,他装这个X的满足感就少了许多。
突然,他眼睛一亮,真的看到了林顺。
而且,程知夏也在,正是他大出风头的好机会!
“林顺,看到没有!”林小鱼大喊:“我弄到了这么多的猎物,你行吗?
看到这头野鹿了没有?我拿去卖掉,至少能卖两千多块钱,你行吗!”
人群中也有几个本来就看林顺很不顺眼,很嫉妒他的村民,这会儿也纷纷的借助林小鱼来嘲讽他。
“顺子,虽然说你赚了点钱,但你现在连个正式的工作都没有,怎么行啊。”
“就是就是,你老婆怀孕了,还一天到晚到处跑,太不像话了。”
“看人家林小鱼,有自己的打猎团队,有稳定的收入多好。”
“对啊,你要多向人家学习。”
......
林顺微微摇头。
农村里就这点不好,勾心斗角,你嫉妒我,我看不起你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林小鱼满脸得意的看着林顺。
让你丫的之前那么嚣张,那么喜欢出风头,现在好了吧!
林顺虽然不是个喜欢出风头的人。
但既然人家都已经把脸凑过来了,要是不给他两嘴巴子,都对不起他这么的诚心诚意。
“哎,你们说的有道理。”林顺叹了口气:
“我没什么本事,所以就只好去供销社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