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姚海生的办公室。
姚海生逐页翻看着那份厚厚的报告和名单。
他的手指,随着目光的下移,开始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亲眼看到这份触目惊心的名单和数字,他还是感到一阵阵眩晕。
报告首页,是主要涉案人员及初步查明的问题:
县委副书记张裕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0余万元……(后略)
副县长周川: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后略)
副县长赵国:利用职务便利,在农业项目补贴、林业资源审批、扶贫资金分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80余万元……(后略)
县人大主任李和:利用原任职务影响力及现职务便利,在工程协调、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0余万元……(后略)
再往下,是长长的一串名单和金额: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范政岩,涉案金额420余万;
县教育局局长曾志斌,涉案金额310余万;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吴林,涉案金额950万余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涉案金额270余万;
县林业局局长,涉案金额190余万;
县财政局局长,涉案金额680余万(主要涉及违规调度资金、收受好处);
县国资委主任,涉案金额350余万;
青林镇党委书记、镇长,涉案金额分别达200余万、150余万;
河口镇党委书记……
大塘镇镇长……
(涉及四个乡镇的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