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悍匪孙海波-大案序幕

1995年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距离大年三十仅剩两天。

鹤岗市处处洋溢着节日的喜庆,人们正欢天喜地迎接春节的到来。谁也没有料到,一场震惊全国的特大案件,已悄然进入倒计时。

孙海波按计划先行前往矿内确认情况。与上次类似,截至当日下午三点左右,未发放完毕的余款被存入金库。

唯一不同的是,此次金额确切为93万45元7角6分,比此前略少一些。

返回出租屋后,四人立即展开行动前的最后准备。

他们戴上手套,逐一检查枪支与弹药,随后开始更换服装:

孙海波上身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即他此前在北京以700元购得的那件,因其款式与警用皮夹克相近),下身穿一条黄色“马夫尼”警裤,头戴一顶黄色羊剪绒棉警帽,帽上别着一枚闫文宇从幼儿园拾得的警徽。

外人乍看之下,俨然一名警察,难辨真伪。他另携带从高连国处抢来的五四式手枪、数个预备好的炸药包及30发子弹。

闫文宇身穿一件黑色半截呢子大衣,下着黑裤,手持一把极短的立管双筒猎枪,腰缠子弹袋,内置25发子弹。

田园上身着一件带毛领的仿皮开衩半大衣,头戴黄色假发,下穿黑裤,手持一把极短的五连发猎枪及30发子弹。

田雨头戴黑色披肩假发,略施脂粉,唇涂口红,上身一件紫色鸭绒棉袄,下穿黑裤,端一把短管五连发猎枪,腰缠装25发子弹的弹袋,并别有一把单刃尖刀和一支由发令枪改造成的短枪。

一切就绪后,下午四点多,四人一同前往火车站——吸取上次教训,此次决定集体出动寻找出租车,避免来回接送再次暴露住处。

然而抵达火车站后,却出现一桩怪事:怎么也等不到一辆212吉普车!

原计划是在五点到六点之间驾车进入南山矿。因孙海波长期观察发现,每日这一时段大门栏杆始终抬起,车辆可长驱直入。

即便有人拦截,孙海波也可凭“警察”身份声称公务入内;若仍不放行,便直接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