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汉生。销赃,那些金首饰都是他处理改造的。也逮了。
审理之后,判决如下:
大姐张爱珍,三年。
弟弟张明强,七年。
二妹妹张爱萍,五年。
大姐夫袁国平,两年,缓刑三年。
二妹夫沈红林,两年,缓刑三年。
销赃的熊汉生,三年。
这些人中,判得最重的是陈继贤——二十年。
该不该判,判轻判重,诸位自去议论。我只说一句:张明高至死不知这些。若是知道了,怕是要伤心。
案子讲完了,说说我的看法。
从头到尾,这是一个由“报仇”引发、却滥杀无辜的故事。
张明高想为谁报仇?为他爸。
可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些事,有没有他个人的原因?
没有具体信息,我不敢胡说。只说两件事。
第一件,他爸开机器小作坊,被人举报了。
那个年代,举报检举太寻常了,儿子举报亲爹的比比皆是。
我姥爷当年是大队会计,喝点酒在火柴盒上写了几个字,就被民兵连长举报,抓去批斗。亏得人缘好,才没挨揍,关了几天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