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信可还在?”
“已焚毁。但下官留了抄本,藏于家中书房《左传》夹层。”
“还有何线索?”
郑元昌思索良久,写道:
小主,
“吴王在山东不止两处私兵。济南府南山中似还有一处,但下官未亲往,只听郑平提及,称‘南山大营’。另,漕帮杨彪实为吴王府外围,负责水路运输、情报传递及暗杀。青州旱灾期间,杨彪曾按吴王府指令,故意截留部分赈灾粮,运往私兵营地。”
“漕帮与私兵往来账目可在?”
“杨彪处应有。下官手中只有部分,藏于卧室床板暗格。”
李默示意陈平记下地点,又问:
“张惟清与此事关联多深?”
郑元昌写:
“张刺史到任不足两月,下官奉吴王府命,以黄金五百两、其母安危胁迫,迫其就范。他虽是长孙韬推荐的,但毕竟新人,尚未参与核心事务,只知贪污,不知私兵。”
“你以他母亲安危胁迫?”
“是。张母被‘请’至长安城外别院‘休养’,实为软禁。此乃吴王府惯用手段。”
李默心中了然。
难怪张惟清供状简略,原来有如此顾忌。
“最后一个问题,”
李默直视郑元昌,
“吴王蓄养私兵,意欲何为?”
郑元昌手一抖,笔掉在纸上,染黑一片。
他重新拾笔,颤抖着写下八个字:
“臣不敢妄测天家事。”
但那一瞬间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李默不再逼问,起身道:
“你的供状本相会如实上奏。若查证属实,本相必履诺保全你家人。带下去,好生看管。”
郑元昌起身,深深一揖,随衙役退下。
巳时三刻,李默亲率玄甲军护卫前往郑元昌宅邸。
宅院位于青州城东,三进院落,不算奢华。
管家战战兢兢开门,见是钦差,慌忙跪倒。
“搜查书房、卧室,按郑元昌所说,找出《左传》夹层密信抄本、床板暗格账目。”
李默下令,
“仔细搜,一寸都不许放过。”
“是!”
护卫分散搜查。
李默步入书房,三面书架,藏书颇丰。
他抽出那本《左传》,果然在背面封皮夹层中发现几页夹着的纸张。
展开一看,正是郑元昌与长孙韬、吴王府的密信抄本。
其中一封信内容简短却触目惊心:
“郑兄:山东之事,王爷甚为关切。南山大营需再增三千人装备,务必于年底前筹措妥当。朝中已打点,勿虑。平。”
落款是“贞观十五年十月初九”,距离今日不过半年。
另一封来自长孙韬:
“元昌:青州旱情可善加利用。漕运之利,当取七分留三分,三分济民,七分备不时之需。朝中有变,早做准备。”
此时,卧室传来护卫声音:
“相爷,找到暗格!”
李默快步过去。
护卫已撬开床板,露出一个尺许见方的暗格,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三本账册。
李默翻开第一本,是漕帮与私兵营地的钱粮往来记录,时间跨度三年,数额惊人:粮食累计八万石,铁器五千斤,银钱十二万贯。
第二本是私兵人员名册,虽不完整,但已有三千余人记录,分属黑风山、青龙峪两处。
第三本最薄,却最重要——是几份军械交接记录,上面清晰写着“弩八百具,甲一千领,枪两千杆,运抵黑风山”,时间是贞观十五年八月。交接人签名:郑元昌、杨彪。见证人处,赫然盖着模糊的“吴王府记室参军”印鉴。
“证据确凿了,”
李默合上账册,对陈平道,
“立刻封存郑宅,所有人带回州府严加审问。这些物证,严加保管。”
“是!”
午时,李默回到州府,立即提审张惟清。
张惟清被带进书房时,神色比前两日更加憔悴。
他看到案头堆放的账册密信,眼中闪过一丝了然。
“张刺史,本相已查明你母亲被软禁之事,”
李默开门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