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链足够冷,也足够硬。它不会满足任何人的情绪,但它能让任何一个新入口、任何一个审计、任何一个省里的人看明白:泄露不是“透明公开”,是“数据出圈”。
接下来才是更难的——责任链。
林远把笔停在白板上,没立刻写名字,而是先写“环节”。
“责任链不先写谁,先写哪一环犯规。”
他写下三个环节:
数据导出审批与分级缺失
外带介质与外部打印违规
监督复核缺位(未执行双人复核与用途锁定)
书记看着这三条,喉结滚动:“你这是要把锅压在街道?”
林远抬头看他:“这不是锅,这是制度缺口。我们承诺要做‘可复制’,就必须承认缺口在哪里。把锅往外推,省里只会觉得你们不敢面对可滥用风险。”
他顿了顿,终于写下“到人”的部分,但依旧保持规则语言:
1)直接责任:临时协管员——违规外带介质、违规外部打印(事实成立,已停止参与相关工作,解除临时聘用,移交纪检与公安按程序处理)
2)管理责任:窗口主管——口头同意外带,未执行分级与登记审批(给予行政记过/通报批评,暂停涉敏岗位,重新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3)监督责任:街道分管负责人——未建立C级数据闭环流程与备用打印机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纳入绩效问责,限期完成整改)
4)外部主体:打印店经营者/工作人员——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涉嫌擅自留存与传播(网信固定证据,公安进一步调查处理)
小主,
写到这里,书记的脸色极难看:“这会不会被说我们抓临时工顶罪?”
林远摇头:“所以结论里必须写一句话:**临时协管员是违规执行者,但不是制度唯一责任。**把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一起写出来,才叫责任链,而不是抓一个人。”
网信联络员也补了一句:“我们这里的原则也是这样。不能只处理末端执行者,必须补制度漏洞,否则下次还会发生。”
会议室里终于有人点头。
不是因为谁更高尚,而是因为大家都被逼到了同一个现实:这套试点想活下去,就必须敢把刀扎回自己身上。
十点五十五,信访局会议室。
林远带着书记、网信、住建、交易中心专员一起,把《72小时结论(公开版)》递交备案。公开版只有两页:事实链、责任链、整改清单,所有编号与个人信息全部打码。
信访局工作人员看完,问了一个最实在的问题:“你们写得很硬。但群众不关心‘分级方案’,他们关心自己信息什么时候能从网上消失。”
林远没绕:“我们把‘下架’当成一个节点,继续按小时更新。今天起三天内,完成前二十个扩散节点的逐条举报与平台处置回执汇总;七天内完成全网检索复核与二次传播告知。对于拒不删除、恶意传播的,配合公安依法处理。”
那位工作人员点点头:“这句写进纪要。”
林远看向书记:“再加一条:受影响住户的专线和法律援助指引要持续一周,不是一句‘已告知’就算完。”
书记咬牙:“加。”
十一点三十五,信访局门口公告栏。